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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九條方三
(一)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名曰霍亂。
霍。吐也。亂。雜亂也。靈樞曰。清氣在陰。濁氣在陽。清濁相干。亂于腸胃則為霍亂是也。
(二)問曰。病。發(fā)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
又利止。更復(fù)發(fā)熱也。
發(fā)熱。頭病。身疼。惡寒。外感也。吐利。內(nèi)傷也。上以病名求病癥。此以病證實病名。反覆詳明之意。
(三)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jīng)上轉(zhuǎn)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jīng)盡故也。
轉(zhuǎn)。失。皆見陽明篇。本。根原也。言根因原起自霍亂也。本嘔意同。
下利后。盒飯硬。硬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經(jīng)中。頗能食。過一經(jīng)能食。過之一日當(dāng)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此申上文末節(jié)而言其詳。
(四)霍亂頭痛。發(fā)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欲飲水者。理中丸主之。
理中丸方人參(三兩)白術(shù)(三兩)甘草(三兩)干姜(三兩)上四味。搗篩為末。蜜和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shù)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
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根據(jù)兩數(shù)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申上文而出其治。熱多欲飲水者。陽邪勝也。寒多不用水者。陰邪勝也。五苓散者。水行則熱泄。是亦兩解之謂也。理。治也。料理之謂。中。里也。里陰之謂。參術(shù)之甘。溫里也。甘草甘平。和中也。干姜辛熱。散寒也。五苓散方見太陽上。
加減法若臍上筑者。腎氣動也。去術(shù)。加桂四兩。(腎氣動。欲作奔豚也。去術(shù)腎惡燥也。加桂。
以其能伐腎邪而泄奔豚。然非枝也。)吐多者。去術(shù)。加生姜三兩。(吐。氣逆也。術(shù)能壅氣。
故去之。姜能散氣。所以為嘔吐之圣藥也。)下多者。還用術(shù)。悸者。加茯苓二兩。(下多。濕勝也。復(fù)用術(shù)。術(shù)能燥濕。濕燥則下斷也。悸以飲水過度言。水停之故也。加茯苓。水行則悸愈也。)渴欲得水者。加術(shù)。足前成四兩半。(渴。脾虛也。加術(shù)。緩脾也。)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里虛也。加人參。補中也。)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兩半。(寒以不用水之甚者言。干姜辛熱而能散寒。非稱權(quán)。則不可也。)腹?jié)M者。去術(shù)。加附子一枚。服湯后。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fā)揭衣被。(氣滯則腹?jié)M。術(shù)甘而壅。故去之。附子辛溫。故加之。飲熱粥。亦助藥力也。自溫。亦取微欲似汗之意。勿發(fā)揭衣被。防重感也。案此。用術(shù)。去術(shù)。術(shù)上皆無白字。何哉。蓋由文次句中。上無空隙。故雖有狂妄。竟不能于此加毫末。而經(jīng)之真原昭然猶存。則他術(shù)之有白。出于偽妄。不待言而明矣。然于偽妄之疏愚。亦可以見也。君子察微。
觀人于其所忽。信哉。)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dāng)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吐利止。里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虛也。
消息。猶言斟酌也。桂枝湯固衛(wèi)以和表者也。小和。言少少與服。不令過度之意也。)(五)吐利汗出。發(fā)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里陰虛也。汗出。發(fā)熱。惡寒。表陽衰也。四逆湯。表里合救之劑也。方見太陽下。下同。
(六)既吐且利。小便復(fù)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內(nèi)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此與上條大同小異而義同。故治亦同。
(七)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方于四逆湯方內(nèi)加豬膽汁半合。余根據(jù)四逆湯法。
已。止也。下。即利也。斷。絕也。此總上文言吐利兩皆止絕。而又以其余證之不解者。更出以治也。不解之證者。陽極虛。陰極甚。脾氣亦衰微也。然極則劇矣。通脈四逆加豬膽汁者。與少陰白通同一反佐以疏。劇則正治反格拒之意也。
(八)惡寒。脈微。而復(fù)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四逆加人參湯方于四逆湯方內(nèi)。加人參一兩。余根據(jù)四逆湯法。
亡血。津液竭也。人參。能生津也。
(九)吐利。發(fā)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谷氣故也。
此與下編末條。詳略不一。而義則同。亦互意也。
(公元 1564 年)明.李時珍(東璧,瀕湖)著。一卷。論述脈象 27 種,對于脈的體狀、相類、主病都作了七言歌括,便于誦讀學(xué)習(xí)。并批解了高陽生的《脈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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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九條方三
(一)問曰。病有霍亂者何。答曰。嘔吐而利。名曰霍亂。
霍。吐也。亂。雜亂也。靈樞曰。清氣在陰。濁氣在陽。清濁相干。亂于腸胃則為霍亂是也。
(二)問曰。病。發(fā)熱。頭痛。身疼。惡寒。吐利者。此屬何病。答曰。此名霍亂。自吐下。
又利止。更復(fù)發(fā)熱也。
發(fā)熱。頭病。身疼。惡寒。外感也。吐利。內(nèi)傷也。上以病名求病癥。此以病證實病名。反覆詳明之意。
(三)傷寒其脈微澀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jīng)上轉(zhuǎn)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jīng)盡故也。
轉(zhuǎn)。失。皆見陽明篇。本。根原也。言根因原起自霍亂也。本嘔意同。
下利后。盒飯硬。硬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經(jīng)中。頗能食。過一經(jīng)能食。過之一日當(dāng)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此申上文末節(jié)而言其詳。
(四)霍亂頭痛。發(fā)熱。身疼痛。熱多欲飲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欲飲水者。理中丸主之。
理中丸方人參(三兩)白術(shù)(三兩)甘草(三兩)干姜(三兩)上四味。搗篩為末。蜜和丸。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shù)合。和一丸。研碎。溫服之。日三四。
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根據(jù)兩數(shù)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
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申上文而出其治。熱多欲飲水者。陽邪勝也。寒多不用水者。陰邪勝也。五苓散者。水行則熱泄。是亦兩解之謂也。理。治也。料理之謂。中。里也。里陰之謂。參術(shù)之甘。溫里也。甘草甘平。和中也。干姜辛熱。散寒也。五苓散方見太陽上。
加減法若臍上筑者。腎氣動也。去術(shù)。加桂四兩。(腎氣動。欲作奔豚也。去術(shù)腎惡燥也。加桂。
以其能伐腎邪而泄奔豚。然非枝也。)吐多者。去術(shù)。加生姜三兩。(吐。氣逆也。術(shù)能壅氣。
故去之。姜能散氣。所以為嘔吐之圣藥也。)下多者。還用術(shù)。悸者。加茯苓二兩。(下多。濕勝也。復(fù)用術(shù)。術(shù)能燥濕。濕燥則下斷也。悸以飲水過度言。水停之故也。加茯苓。水行則悸愈也。)渴欲得水者。加術(shù)。足前成四兩半。(渴。脾虛也。加術(shù)。緩脾也。)腹中痛者。加人參。足前成四兩半。(腹中痛。里虛也。加人參。補中也。)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兩半。(寒以不用水之甚者言。干姜辛熱而能散寒。非稱權(quán)。則不可也。)腹?jié)M者。去術(shù)。加附子一枚。服湯后。如食頃。飲熱粥一升許。微自溫。勿發(fā)揭衣被。(氣滯則腹?jié)M。術(shù)甘而壅。故去之。附子辛溫。故加之。飲熱粥。亦助藥力也。自溫。亦取微欲似汗之意。勿發(fā)揭衣被。防重感也。案此。用術(shù)。去術(shù)。術(shù)上皆無白字。何哉。蓋由文次句中。上無空隙。故雖有狂妄。竟不能于此加毫末。而經(jīng)之真原昭然猶存。則他術(shù)之有白。出于偽妄。不待言而明矣。然于偽妄之疏愚。亦可以見也。君子察微。
觀人于其所忽。信哉。)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當(dāng)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湯小和之。(吐利止。里和也。身痛。表退而新虛也。
消息。猶言斟酌也。桂枝湯固衛(wèi)以和表者也。小和。言少少與服。不令過度之意也。)(五)吐利汗出。發(fā)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吐利。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里陰虛也。汗出。發(fā)熱。惡寒。表陽衰也。四逆湯。表里合救之劑也。方見太陽下。下同。
(六)既吐且利。小便復(fù)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內(nèi)寒外熱。脈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此與上條大同小異而義同。故治亦同。
(七)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脈微欲絕者。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方于四逆湯方內(nèi)加豬膽汁半合。余根據(jù)四逆湯法。
已。止也。下。即利也。斷。絕也。此總上文言吐利兩皆止絕。而又以其余證之不解者。更出以治也。不解之證者。陽極虛。陰極甚。脾氣亦衰微也。然極則劇矣。通脈四逆加豬膽汁者。與少陰白通同一反佐以疏。劇則正治反格拒之意也。
(八)惡寒。脈微。而復(fù)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四逆加人參湯方于四逆湯方內(nèi)。加人參一兩。余根據(jù)四逆湯法。
亡血。津液竭也。人參。能生津也。
(九)吐利。發(fā)汗。脈平。小煩者。以新虛不勝谷氣故也。
此與下編末條。詳略不一。而義則同。亦互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