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古方、湯法 咀,謂銼如麻豆,散法治羅,謂治擇搗羅,蓋卒病賊邪,須湯以蕩滌,久病痼疾,須散以漸漬,近世一切為散,遂忘湯法,今以銼切 咀,或粗搗篩之類為湯,搗羅極細(xì)者為散,又如丹、丸、膏煎之名,不知異用之實(shí),蓋丹者、烹煉而成,有一陽在中之義,丸者、取其以物收攝而已,膏者、謂摩敷之藥,煎者、取其和熟為服食之劑,今以火煉及色赤者為丹,非煉者為丸,以服食者為煎,涂敷者為膏,審此數(shù)者,他可推類而知也。
《婦人大全良方》(公元 1237 年)宋.陳自明(良甫)著。二十四卷。分調(diào)經(jīng)、眾疾、求嗣、胎教、妊娠、坐月、產(chǎn)難、產(chǎn)后、總共 260 余論。論后有附方及醫(y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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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方、湯法 咀,謂銼如麻豆,散法治羅,謂治擇搗羅,蓋卒病賊邪,須湯以蕩滌,久病痼疾,須散以漸漬,近世一切為散,遂忘湯法,今以銼切 咀,或粗搗篩之類為湯,搗羅極細(xì)者為散,又如丹、丸、膏煎之名,不知異用之實(shí),蓋丹者、烹煉而成,有一陽在中之義,丸者、取其以物收攝而已,膏者、謂摩敷之藥,煎者、取其和熟為服食之劑,今以火煉及色赤者為丹,非煉者為丸,以服食者為煎,涂敷者為膏,審此數(shù)者,他可推類而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