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諸本無篇字。
清冷之臺
(止)
何氣使然
甲乙作青霄之臺。自上、作自止。張云。臺之高者其氣寒。故曰清冷之臺。
凡人登高博望。目見非常之處。無不神魂驚蕩。而心生?;蟆9侍亟璐艘詥柶溆扇灰?。
上注于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
甲乙。窠、作裹。馬云。精、睛同。張云。為之精、為精明之用也。
窠者、窩穴之謂。眼者、目之總稱。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于目。故眼為精之窠。而五色具焉。志云。精、精明也。窠、藏也。簡案、脈要精微論云。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
如是則精衰矣。是也。馬注誤。
瞳子
張云。眸子也。骨之精主于腎。腎屬水。其色玄。故瞳子內明而色正黑。簡案、慧琳一切經音義云。睛者、珠子也。纂韻云。眼黑睛也。古人呼為眸子。俗謂之目瞳子。亦曰目瞳人也。論文謂之眼根。銀海精微云。瞳人為水輪。屬腎水是也。
黑眼
張云。黑眼、黑珠也。筋之精主于肝。肝色青。故其色淺于瞳子。簡案、銀海精微云。黑睛為風輪。屬肝木是也。
血之精為絡其窠
甲乙。絡其窠、作其絡。馬云。心主血。血之精為絡。所以絡其窠也。簡案、其窠、張志接下句云。窠氣者。言目窠之氣。非也。銀海精微云。大小為血輪。屬心火是也。
白眼
甲乙。白、作睛。馬云。肺主氣。氣之精為白眼。簡案、銀海精微云。白為氣輪。屬肺金是也。
為約束
張云。約束、眼胞也。能開能闔。為肌肉之精。主于脾也。志云。約束者。目之上下綱。肌肉之精為約束。脾之精也。
裹擷
出于項中
甲乙。擷、作契。張云。擷、爻結切。以衣衽收物謂之擷。脾屬土。所以藏物。故裹擷筋骨血氣四臟之精。而并為目系。以上出于腦項之閭。簡案、擷、韻會。奚結切。音。將取也。又與同。以衣貯物。而報其衽也。張注本于此。今考擷、纈通。纈、說文。結也。一切經音義云。纈、賢結反。以絲縛繒染之。解絲成文曰纈。乃退出之義也。銀海精微云。上下胞瞼為肉輪。屬脾土是也。馬云。后世五輪之說。似是而不典。當以此義為正??笺y海精微等所載。五輪之說。乃與本節(jié)之旨不相詭。不可為之典也。但八廓之說。無所見于古經。
故邪中于項
見兩物
甲乙。項、因、作頭目。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十一字、作邪中之精。
則其精所中者不相比。不相比十六字、千金方亦作邪中其睛。則其睛所中者。不相比則睛散。張云。前邪字邪氣也。后邪字與斜同。邪氣中于風府、天柱之間。乘其虛則入腦連目。目系急則目眩睛斜。故左右之脈?;ビ芯徏?。視歧失正。則兩睛之所中于物者。不相比類。而各異其見。是以視一為兩也。此承帝問而先發(fā)邪氣之中人者如此。以明下文之目見非常者。亦猶外邪之屬耳。志云。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為邪所中。則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簡案、經文恐有脫誤。注亦似牽強。當以甲乙為正。許氏本事方云。荀牧仲項年常謂予曰。有人視一物為兩。醫(yī)者作肝氣有余。故見一為二。教服補肝藥。皆不驗。此何疾也。
予曰。孫真人云云。睛散則歧。故見兩物也。令服驅風入腦藥。得愈。
所常營也
張本無也字。
陰陽合傳而精明也
甲乙。傳、作揣。志云。陰乃肝腎。陽乃心肺。故陰陽相合。傳于目而為睛明也。
神精亂而不轉
甲乙作神分精亂而不揣。
東苑
馬云。清冷之臺。東苑之所有也。
心有所喜
甚者為惑
甲乙。感、作惑。張云。偶為游樂。心所喜血。忽逢奇異。神則惡之。夫神有所惡。則志有不隨。喜惡相感于卒然。故精氣為亂。去之則神移。神移則復矣。間者言其未甚也。亦足相迷。況其甚者。能無惑乎。
上氣不足
故善忘也
張云。下氣有余。對上氣不足而言。非謂下之真實也。心肺虛于上。營衛(wèi)留于下。則神氣不能相周。故為善忘。陽衰于上之兆也。
精氣并于脾
故不嗜食也
甲乙。寒、作塞。簡案、諸注順文詮釋。義殆難通。豈有胃熱而胃脘寒之理乎。當以甲乙為正。蓋胃熱故善饑。胃脘塞故不嗜食。
衛(wèi)氣不得入于陰
故目不瞑矣
張云。衛(wèi)氣晝行于陽。夜行于陰。行陽則寤。行陰則寐。此其常也。
若病而失常。則或留于陰。或留于陽。留則陰陽有所偏勝。有偏勝則有偏虛。而寤寐亦失常矣。志云。陰蹺、陽蹺。并會于足太陽之睛明。衛(wèi)氣行陽行陰。皆從目以出入。故曰目者。
營衛(wèi)魂魄之所常營也。
衛(wèi)氣留于陰
故目閉也
甲乙。留、作行。行、作入。張云。此言因病而目有不能開視。及病而多寐者。以衛(wèi)氣留于陰分。陰蹺滿而陽氣虛耳。觀寒熱病篇曰。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于目內。陽氣盛則目。陰氣盛則瞑目。即此上文兩節(jié)之義。
此人腸胃大
故多臥矣
甲乙。濕、作澀。更有澀則二字。下濕字亦作澀。不精、注一作不清。
馬本。衛(wèi)氣、作胃氣。誤。張云。解、利也。腸胃大則陰道迂遠。肉理濕滯不利。今人有飽食之后。即欲瞑者。
正以水谷之悍氣。暴實于中。則衛(wèi)氣盛于陰分。而精陽之氣。有不能勝之耳。世俗但呼為脾倦。而不知其有由然也。
故少瞑焉
甲乙。瞑、作臥。
其非常經也
張云。言其變也。蓋以明邪氣之所致然者。
邪氣留于上
卒然多臥焉
張云。、焦同。邪氣居于上焦。而加之飲食。則衛(wèi)氣留閉于中。不能外達陽分。故猝然多臥。然有因病而不能瞑者。蓋以邪客于臟。則格拒衛(wèi)氣。不得內歸陰分耳。
治此諸邪
馬云。自大惑論善忘以下七項。張云。統(tǒng)言本論八證也。
先其臟腑
定乃取之
志云。先其臟腑者。先調其五臟六腑之精氣神志。誅其小過者。去其微邪也。后調其氣者。調其營衛(wèi)也。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樂。定其灸刺熨引。甘藥醪醴以取之。蓋志者精神魂魄志意也。形者營衛(wèi)血氣之所營也。故志苦則傷神。形勞則傷精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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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本無篇字。
清冷之臺
(止)
何氣使然
甲乙作青霄之臺。自上、作自止。張云。臺之高者其氣寒。故曰清冷之臺。
凡人登高博望。目見非常之處。無不神魂驚蕩。而心生?;蟆9侍亟璐艘詥柶溆扇灰?。
上注于目而為之精精之窠為眼
甲乙。窠、作裹。馬云。精、睛同。張云。為之精、為精明之用也。
窠者、窩穴之謂。眼者、目之總稱。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于目。故眼為精之窠。而五色具焉。志云。精、精明也。窠、藏也。簡案、脈要精微論云。夫精明者。所以視萬物。別白黑。審短長。以長為短。以白為黑。
如是則精衰矣。是也。馬注誤。
瞳子
張云。眸子也。骨之精主于腎。腎屬水。其色玄。故瞳子內明而色正黑。簡案、慧琳一切經音義云。睛者、珠子也。纂韻云。眼黑睛也。古人呼為眸子。俗謂之目瞳子。亦曰目瞳人也。論文謂之眼根。銀海精微云。瞳人為水輪。屬腎水是也。
黑眼
張云。黑眼、黑珠也。筋之精主于肝。肝色青。故其色淺于瞳子。簡案、銀海精微云。黑睛為風輪。屬肝木是也。
血之精為絡其窠
甲乙。絡其窠、作其絡。馬云。心主血。血之精為絡。所以絡其窠也。簡案、其窠、張志接下句云。窠氣者。言目窠之氣。非也。銀海精微云。大小為血輪。屬心火是也。
白眼
甲乙。白、作睛。馬云。肺主氣。氣之精為白眼。簡案、銀海精微云。白為氣輪。屬肺金是也。
為約束
張云。約束、眼胞也。能開能闔。為肌肉之精。主于脾也。志云。約束者。目之上下綱。肌肉之精為約束。脾之精也。
裹擷
(止)
出于項中
甲乙。擷、作契。張云。擷、爻結切。以衣衽收物謂之擷。脾屬土。所以藏物。故裹擷筋骨血氣四臟之精。而并為目系。以上出于腦項之閭。簡案、擷、韻會。奚結切。音。將取也。又與同。以衣貯物。而報其衽也。張注本于此。今考擷、纈通。纈、說文。結也。一切經音義云。纈、賢結反。以絲縛繒染之。解絲成文曰纈。乃退出之義也。銀海精微云。上下胞瞼為肉輪。屬脾土是也。馬云。后世五輪之說。似是而不典。當以此義為正??笺y海精微等所載。五輪之說。乃與本節(jié)之旨不相詭。不可為之典也。但八廓之說。無所見于古經。
故邪中于項
(止)
見兩物
甲乙。項、因、作頭目。邪其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十一字、作邪中之精。
則其精所中者不相比。不相比十六字、千金方亦作邪中其睛。則其睛所中者。不相比則睛散。張云。前邪字邪氣也。后邪字與斜同。邪氣中于風府、天柱之間。乘其虛則入腦連目。目系急則目眩睛斜。故左右之脈?;ビ芯徏?。視歧失正。則兩睛之所中于物者。不相比類。而各異其見。是以視一為兩也。此承帝問而先發(fā)邪氣之中人者如此。以明下文之目見非常者。亦猶外邪之屬耳。志云。比、周密也。邪其精、其精為邪所中。則不相比密而精散矣。簡案、經文恐有脫誤。注亦似牽強。當以甲乙為正。許氏本事方云。荀牧仲項年常謂予曰。有人視一物為兩。醫(yī)者作肝氣有余。故見一為二。教服補肝藥。皆不驗。此何疾也。
予曰。孫真人云云。睛散則歧。故見兩物也。令服驅風入腦藥。得愈。
所常營也
張本無也字。
陰陽合傳而精明也
甲乙。傳、作揣。志云。陰乃肝腎。陽乃心肺。故陰陽相合。傳于目而為睛明也。
神精亂而不轉
甲乙作神分精亂而不揣。
東苑
馬云。清冷之臺。東苑之所有也。
心有所喜
(止)
甚者為惑
甲乙。感、作惑。張云。偶為游樂。心所喜血。忽逢奇異。神則惡之。夫神有所惡。則志有不隨。喜惡相感于卒然。故精氣為亂。去之則神移。神移則復矣。間者言其未甚也。亦足相迷。況其甚者。能無惑乎。
上氣不足
(止)
故善忘也
張云。下氣有余。對上氣不足而言。非謂下之真實也。心肺虛于上。營衛(wèi)留于下。則神氣不能相周。故為善忘。陽衰于上之兆也。
精氣并于脾
(止)
故不嗜食也
甲乙。寒、作塞。簡案、諸注順文詮釋。義殆難通。豈有胃熱而胃脘寒之理乎。當以甲乙為正。蓋胃熱故善饑。胃脘塞故不嗜食。
衛(wèi)氣不得入于陰
(止)
故目不瞑矣
張云。衛(wèi)氣晝行于陽。夜行于陰。行陽則寤。行陰則寐。此其常也。
若病而失常。則或留于陰。或留于陽。留則陰陽有所偏勝。有偏勝則有偏虛。而寤寐亦失常矣。志云。陰蹺、陽蹺。并會于足太陽之睛明。衛(wèi)氣行陽行陰。皆從目以出入。故曰目者。
營衛(wèi)魂魄之所常營也。
衛(wèi)氣留于陰
(止)
故目閉也
甲乙。留、作行。行、作入。張云。此言因病而目有不能開視。及病而多寐者。以衛(wèi)氣留于陰分。陰蹺滿而陽氣虛耳。觀寒熱病篇曰。陰蹺陽蹺。陰陽相交。陽入陰。陰出陽。交于目內。陽氣盛則目。陰氣盛則瞑目。即此上文兩節(jié)之義。
此人腸胃大
(止)
故多臥矣
甲乙。濕、作澀。更有澀則二字。下濕字亦作澀。不精、注一作不清。
馬本。衛(wèi)氣、作胃氣。誤。張云。解、利也。腸胃大則陰道迂遠。肉理濕滯不利。今人有飽食之后。即欲瞑者。
正以水谷之悍氣。暴實于中。則衛(wèi)氣盛于陰分。而精陽之氣。有不能勝之耳。世俗但呼為脾倦。而不知其有由然也。
故少瞑焉
甲乙。瞑、作臥。
其非常經也
張云。言其變也。蓋以明邪氣之所致然者。
邪氣留于上
(止)
卒然多臥焉
張云。、焦同。邪氣居于上焦。而加之飲食。則衛(wèi)氣留閉于中。不能外達陽分。故猝然多臥。然有因病而不能瞑者。蓋以邪客于臟。則格拒衛(wèi)氣。不得內歸陰分耳。
治此諸邪
馬云。自大惑論善忘以下七項。張云。統(tǒng)言本論八證也。
先其臟腑
(止)
定乃取之
志云。先其臟腑者。先調其五臟六腑之精氣神志。誅其小過者。去其微邪也。后調其氣者。調其營衛(wèi)也。必先明知其形志之苦樂。定其灸刺熨引。甘藥醪醴以取之。蓋志者精神魂魄志意也。形者營衛(wèi)血氣之所營也。故志苦則傷神。形勞則傷精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