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靈樞識》 小針解第三

    馬云。九針十二原中。有小針之要。而此篇正以解其首篇。故名之曰小針解。素問又有針解篇。與此小同。

    神客

    張云。神、正也???、邪也。邪正相干。故曰共會。

    在門

    張云。出入所由。故謂之門。

    先知何經(jīng)之病

    張云。若不能先知。是為未睹其疾。又曰。惡知其原。

    速遲

    馬本志。本作數(shù)遲。非。

    守四肢

    張云。手之兩肘。足之兩膝。謂之四關(guān)。

    守氣

    張云。往來逆順。至與不至。皆氣之機也。

    針以得氣

    張云。以、已同。

    氣易失地

    張云。毫厘之差。即失其氣之機也。

    氣不下也

    張云。補瀉不得其法。雖竭盡血氣。而病氣不應也。

    小者逆也

    張云。氣去故脈虛而小。

    平者順也

    張云。氣來故脈平而和。

    氣口虛而當補之也

    張云。此與針解篇。皆釋九針十二原之義。但此以氣口言虛實。彼以針下氣至言虛實。義雖若異。然互有發(fā)明。皆當察也。

    徐而疾則

    (止)

    徐出也

    張云。此二句釋義。其用似反。當針解篇者為得。針解篇曰。徐而疾則實者。徐出針而疾按之。疾而徐則虛者。疾出針而徐按之。

    以下

    張云。言已退也。

    史云。音必。滿貌。張云。音弼。詩曰。威儀。

    史云。吁往切??衩病V驹?。、惚也。簡案、、恍同?;秀?、又作惚。不分明也。志為是。(字典然失意貌)

    邪氣之中人也高

    張云。傷于風者。上先受之。故凡八風寒邪之中人。其氣必高而在上。

    濁氣在中

    (止)

    在中也

    張云。水谷入胃。其清者化氣。上歸于肺。是為精氣。若寒溫失宜。

    飲食過度。不能運化。

    則必留滯腸胃之間而為病。此濁氣在中也。簡案、溜、張讀為留非也。所溜為滎。難經(jīng)作流。知溜、流古通。

    針陷脈則邪氣出者取之上

    張云。諸經(jīng)孔穴。多在陷者之中。如刺禁論所謂刺缺盆中內(nèi)陷之類是也。

    故凡欲去寒邪。須刺各經(jīng)陷脈。則經(jīng)氣行而邪氣出。乃所以取陽邪之在上者。簡案、志注十二原篇云。陷脈額顱之脈。顯陷于骨中。故針陷脈。則陽之表邪去矣。據(jù)此則取之上之上字。與下文陽明合對。殆為穩(wěn)貼。但以顱額之脈為陷脈者。未見所本。俟考。

    針中脈則邪氣出

    張本。邪、作濁。據(jù)十二原。作濁為是。

    陽明合也

    張云。足三里也。刺之可以清腸胃。故能取濁氣之在中者。

    奪陰者死

    (止)

    五往者也

    張云。奪臟氣也。尺之五里。尺澤后之五里也。手陽明經(jīng)穴。禁刺者也。

    正言也

    張云。即如上文取三陽之謂。

    尺寸小、大、緩、急、滑、澀

    簡案、邪氣臟腑病形篇云。調(diào)其脈之緩、急、小、大、滑、澀。而病變定矣。又論疾診尺篇云。審其尺之緩、急、小、大、滑、澀。肉之堅、脆。而病形定矣。此云小、大、緩、急、滑、澀、者。乃兼寸口之脈。與尺之皮膚而言也。

    在于終始

    張云。終始本經(jīng)篇名。

    持心也

    張云。釋前文觀其形。聽其動靜。知其邪正者。皆主持于心也。

    內(nèi)絕

    張云。脈口浮虛。按之則無。是謂內(nèi)絕。不至臟氣之虛也。

    無氣以動故靜

    張云。外者陽之分。陰氣既虛。復留針于外以致陽氣。則陰愈虛而氣竭于內(nèi)。無氣以動。故其死也靜。

    外絕

    張云。脈口沉微。輕取則無。是謂外絕。不至陽之虛也。

    陰氣有余故躁

    張云。陽氣既虛。復留針四末以致陰氣。則陽氣愈竭。必病逆厥而死。陽并于陰。

    則陰氣有余。故其死也躁。

    五色循明

    馬云。六節(jié)藏象論。岐伯曰。五氣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聲能彰。則循明當作修明。張云。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注于目。而為之精。故能使五色循明。蓋色明于外者。由氣盛于內(nèi)。

    故其聲音亦必彰大。與平生異矣。簡案、仍張注循明。不必改字。志云。聲與平生異者。散敗之聲也。恐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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