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查古籍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①惡(è)血:指瘀血,壞血,因病損而郁積的血。屬病理產(chǎn)物,又能進一步導致其它病變?!鹅`樞·邪氣臟腑病形》:“有所墮墜,惡血留內(nèi)?!?/p>
②惡(wù)血:厭惡出血?!端貑枴ぱ獨庑沃尽罚骸按躺訇?,出氣惡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