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主治胸腹之動也,旁治驚狂煩躁。
【考證】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
以上一方,牡蠣五兩。
牡蠣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牡蠣四兩。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牡蠣諸藥等分。
柴胡姜桂湯證曰∶微煩。
以上一方,牡蠣三兩。
以上一方,牡蠣二兩,而亦四兩之例。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曰∶煩驚。
以上一方,牡蠣一兩半。(說在外傳中)
上歷觀此諸方,牡蠣所治驚狂煩躁,似與龍骨無復差別。為則從事于此也久之,始知牡蠣治胸腹之動矣,學人亦審諸。
【互考】
牡蠣黃連龍骨同治煩躁,而各有所主治也。膻中黃連所主也,臍下龍骨所主也,而部位不定、胸腹煩躁者,牡蠣所主也。
牡蠣湯條曰∶瘧。牡蠣澤瀉散條曰∶有水氣。其所舉之證,蓋不具也。以他例推之。喘急息迫,而胸中有動者,牡蠣湯主之也。身體水腫、腹中有動、渴而小便不利者,牡蠣澤瀉散主之也。學人審諸。
【品考】
牡蠣 殼之陳久者為良也。余家今用出于藝州者也。坊間所鬻者,不堪用也。
(公元 1528 年)明.薛己(立齋、新甫)著。 一卷。先論口齒、喉舌之證,分為六門,次論骨鯁、諸蟲、體氣的治法 ,也分六門,末附方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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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治胸腹之動也,旁治驚狂煩躁。
【考證】
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湯證曰∶驚狂、起臥不安。
以上一方,牡蠣五兩。
牡蠣湯,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牡蠣四兩。
牡蠣澤瀉散,證不具也。(說在互考中)
以上一方,牡蠣諸藥等分。
柴胡姜桂湯證曰∶微煩。
以上一方,牡蠣三兩。
以上一方,牡蠣二兩,而亦四兩之例。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證曰∶煩驚。
以上一方,牡蠣一兩半。(說在外傳中)
上歷觀此諸方,牡蠣所治驚狂煩躁,似與龍骨無復差別。為則從事于此也久之,始知牡蠣治胸腹之動矣,學人亦審諸。
【互考】
牡蠣黃連龍骨同治煩躁,而各有所主治也。膻中黃連所主也,臍下龍骨所主也,而部位不定、胸腹煩躁者,牡蠣所主也。
牡蠣湯條曰∶瘧。牡蠣澤瀉散條曰∶有水氣。其所舉之證,蓋不具也。以他例推之。喘急息迫,而胸中有動者,牡蠣湯主之也。身體水腫、腹中有動、渴而小便不利者,牡蠣澤瀉散主之也。學人審諸。
【品考】
牡蠣 殼之陳久者為良也。余家今用出于藝州者也。坊間所鬻者,不堪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