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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脈者,起于季脅,回身一周其為病也,腰腹縱容,如囊水之狀,其脈氣所發(fā),在季脅下一寸八分,正名帶脈,謂其回身一周如帶也,又與足少陽會于維道(在章門下五寸三分),凡此帶脈所發(fā),共四穴也。
《脾胃論》(公元 1249 年)金.李杲(東垣、明之)著。三卷。依據(jù)臨床實踐,結(jié)合醫(yī)學(xué)理論,認(rèn)為脾胃在人體生理活動中最為 重要,提出“內(nèi)傷脾胃,百病由生”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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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脈者,起于季脅,回身一周其為病也,腰腹縱容,如囊水之狀,其脈氣所發(fā),在季脅下一寸八分,正名帶脈,謂其回身一周如帶也,又與足少陽會于維道(在章門下五寸三分),凡此帶脈所發(fā),共四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