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黃元御 著
黃元御醫(yī)書總目錄
《素問懸解》《靈樞懸解》《難經(jīng)懸解》《傷寒懸解》《金匱懸解》《傷寒說意》
《四圣心源》《素靈微蘊》《四圣懸樞》《長沙藥解》《玉楸藥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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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黃元御 著
黃元御醫(yī)書總目錄
《素問懸解》《靈樞懸解》《難經(jīng)懸解》《傷寒懸解》《金匱懸解》《傷寒說意》
《四圣心源》《素靈微蘊》《四圣懸樞》《長沙藥解》《玉楸藥解》
《傷寒貫珠集》(公元 1729 年)清.尤怡(在涇)著。八卷。根據(jù)病證治法的不同,把《傷寒論》條文重編為正治法、權(quán)變法、斡旋法、救逆法、類病法、明辨法、雜治法等類。
(公元 1665 年)清.祁坤(廣生)著。四卷。首論癰疽的脈、因、癥、治、次依人體的不同部位分述各種外科疾患的辨證處方。擴充了外科的治療范圍,豐富了外科的治療方法。
《傷科匯篡》(公元 1818 年)清.胡廷光著。十二卷。匯集清以前各家之說參以家傳之法而成書。主要內(nèi)容有傷科理論、解剖、手法、內(nèi)外各證、醫(yī)案、用藥處方等。
(公元 1808 年)清.錢秀昌著。六卷。首繪各種體表,骨度和傷科器具圖,次敘金瘡論治、治傷法論、跌打損傷內(nèi)治癥等不同傷病治療三十六則,再次為治傷湯頭歌括和附錄各家 秘方。
補益法是用具有補益作用的藥物,治療人體陰陽氣血之不足或某一臟腑之虛損的治法,又稱補法。補法廣泛適用于陰、陽、氣、血、津液及臟腑等各種虛證。
1.適用范圍
(1)補氣適用于氣虛的病證,如倦怠乏力,呼吸短促,動則氣喘,面色光白,食欲不振,便溏,脈弱或虛大等。
(2)補血適用于血虛的病證,如頭暈眼花,耳鳴耳聾,心悸失眠,面色無華,脈細數(shù)或細澀等。
(3)補陰適用于陰虛的病證,如口干,咽燥,虛煩不眠,便秘,甚至骨蒸潮熱,盜汗,舌紅少苔,脈細數(shù)等。
(4)補陽適用于陽虛的病證,如畏寒腳冷,冷汗虛喘,腰膝酸軟,泄瀉水腫,舌胖而淡,脈沉而遲等。
2.注意事項
(1)凡實證而表現(xiàn)虛證假象者禁補。
(2)因氣為血帥,血為氣母。補氣補血不能截然劃分,補氣時佐以養(yǎng)血,血充有助益氣;補血時佐以益氣,氣旺可以生血。
(3)因陰陽互根,補陰補陽亦不應(yīng)截然劃分,當宗張景岳“善補陽者,必于陰中求陽;善補陰者,必于陽中求陰”之旨。
(4)根據(jù)五臟虛損不同,應(yīng)分別臟腑確定補益,因脾為后天之本,氣血生化之源,腎為先天之本,藏元陰元陽,故五臟之中應(yīng)重點補益脾、腎兩臟。
(5)養(yǎng)血滋陰時,注意勿壅滯脾胃;益氣助陽時,注意勿化燥傷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