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靈樞識(shí)》 官能第七十三

    馬云。官、任也。任其所能也。即本篇第七節(jié)。雷公有官能之問、故名篇。

    一紀(jì)

    張?jiān)?。匯言也。志云。紀(jì)、綱也。

    司誦之

    簡案、司、主也。言帝自主誦之也。

    血?dú)舛嗌?/p>

    馬云。大義見素問血?dú)庑沃酒?/p>

    行之逆順

    張?jiān)?。陰氣從足上行。至頭而下行循臂。陽氣從手上行。至頭而下行至足。故陽病者。

    上行極而下。陰病者。下行極而上。反者。皆謂之逆。

    出入之合

    諸本云。合、一作會(huì)。馬云。自表而之里為入。自里而之表為出。張?jiān)?。?jīng)氣自內(nèi)而出。自外而入。俞有不同。

    謀伐有過

    馬云。即其犯病而為有過者。則謀伐之。張?jiān)?。知其出入。則可因過而伐之也。

    知解結(jié)

    馬云。衛(wèi)氣篇曰。能知解結(jié)。契紹于門戶。

    氣門

    馬云。即氣穴也。素問明有氣穴論。凡穴皆可以氣穴稱。張?jiān)?。即?jīng)絡(luò)類。諸經(jīng)標(biāo)本氣街之義。

    一曰手經(jīng)為上。足經(jīng)為下。氣脈必由之處。是為門戶。亦通。簡案、生氣通天論云。氣門乃閉。王注。氣門謂玄府也。所以發(fā)泄經(jīng)脈營衛(wèi)之氣。故謂之氣門也。蓋本節(jié)所謂氣門。與此自異。姑仍馬注。

    四海

    馬云。本經(jīng)海論云。膻中為氣之海。沖脈為血之海。胃為水谷之海。腦為髓之海。

    寒熱淋露

    馬云?;?yàn)楹疅帷;驗(yàn)榱苈?。疑即歲露篇之所謂遇歲露也。張?jiān)?。淋于雨。露于風(fēng)。邪感異處。當(dāng)審其經(jīng)也。志云。寒熱陰陽血?dú)庖?。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下?jīng)曰。中焦出氣如露。志又歲露篇注云。淋露寒熱者。汗出而為寒為熱也。簡案、諸注未穩(wěn)。當(dāng)考神農(nóng)本經(jīng)。及名醫(yī)別錄各藥主療。言淋露者數(shù)條。

    曰女子血閉。淋露下血。(黃芩條)崩中淋露。(延胡索條)泄痢淋露。(濃樸條)風(fēng)邪淋露。(狗脊條)傷中淋露。(白微并大豆條)多汗淋露。(白膠條)主淋露。(木香條)繆希雍狗脊疏云。氣血不足。則風(fēng)邪乘虛客之也。淋露者。腎氣與帶脈波任俱虛所致也。又濃樸疏云。淋露雖屬下焦為病。然多因胃家濕熱下流。此為下血淋露不已也。此說亦未允。蓋淋露與淋瀝同義。謂如淋下露滴。病經(jīng)久不止。肘后方云。尸注大略。

    使人寒熱淋瀝。默默。不的知其所苦。醫(yī)說引雞峰方作寒熱淋露。沉沉默默。外臺(tái)云。勞極之病。吳楚謂之淋瀝??梢砸姸?。九宮八風(fēng)篇。淋露寒熱。亦淋瀝寒熱之謂。

    以輸異處

    馬云。以其輸穴。必皆異處。當(dāng)審于經(jīng)。調(diào)其脈氣之往來。張?jiān)?。邪感異處。?dāng)審其經(jīng)也。

    左右肢脈

    諸本。脈、作絡(luò)。馬云。即前經(jīng)脈篇。所謂其支者其別者是也。志云。左注右而右注左。

    左右上下。與經(jīng)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絡(luò)脈。與脈外之氣血相會(huì)于皮膚分肉間也。簡案、肢、即支字。馬注為是。

    虛與實(shí)鄰知決而通之

    馬云。若虛與實(shí)鄰。則知決虛實(shí)而通之。張?jiān)?。鄰、近也。近則易疑。

    疑則以似為是。冰炭相反矣。故當(dāng)知決而通之。志云。虛與實(shí)鄰者。血與氣之不和也。故決而通之。

    犯而行之

    趙府本張本。犯、作把。正脈道藏熊本并云。犯、一作把。張?jiān)?。邪客大絡(luò)者。左注右。

    右注左。把而行之。即繆刺也。志云。左右不調(diào)者。人迎氣口之不調(diào)。故當(dāng)犯而行之。簡案、左為人迎。右為氣口。出于王叔和。而古無其說。志誤。

    陰陽不奇

    馬云。人身陰陽。諸經(jīng)相為配合。未嘗有奇行者。能知各經(jīng)之所起。張?jiān)?。奇、不偶也?/p>

    不奇則和矣。故知起時(shí)。志云。陰陽不奇者。臟腑陰陽。交相配合。十二經(jīng)脈。交相貫通也。故知起時(shí)者。如乘秋則肺先受邪。乘春則肝先受邪之類也。

    審于本末

    (止)

    刺道畢矣

    馬云。禁服篇云。審其本末。察其寒熱。又終始篇云。本末之寒。溫之相守司也。張?jiān)啤1灸?、?biāo)本也。寒熱陰陽也。所在三部九候之病脈處也。官、任也。九針不同。各有所宜。

    能知以上之法而任用之。則刺道畢矣。

    明于五輸

    馬云。五臟有井滎俞經(jīng)合之五俞。六腑有井滎俞原經(jīng)合之六俞。然六腑之原并于俞。則皆可稱為五俞也。徐疾者。針法也。(小針解云徐而疾則實(shí)疾而徐則虛是也)屈伸出入者。經(jīng)脈往來也。(見邪客篇屈折逆順之?dāng)?shù))言陰與陽合于五行者。泛言陰陽分而為五行也。五臟六腑亦有所藏者。指人身有陰陽五行也。(如肺為陰大腸為陽肺為金肝為木之類)四時(shí)八風(fēng)盡有陰陽者。指天道有陰陽五行也。(八風(fēng)見九宮八風(fēng)篇)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處色部者。言人身之面部。各得其五行之位。合于明堂及各處之色部也。其面部之分為五臟六腑者。可以察其身形之所痛。(并見五色篇)其色見于左右上下者??梢灾浜谓?jīng)之寒溫。張?jiān)?。皮膚之寒者多陰。溫者多陽?;叨鄬?shí)。澀者多虛。簡案、甲乙以知其所苦一句。接下文為針法。

    膈有上下

    (止)

    徐入之

    甲乙無在字。稀、作布。疏、作涿。注。太素作希而疏之。(案涿字書無考涿音斫擊也義難葉)馬云。膈有上下。(心肺居于膈上脾居中州肝腎居于膈下)必知其病氣之所在。先得其經(jīng)脈之道。然后可以用針。稀者針之少也。疏者針之闊也。(終始篇云疏取之上)深者深入其針也。留者久留其針也。

    引而去之

    張?jiān)?。泄于下也?/p>

    視前痛者

    馬云。視先痛者。常先取穴以刺之。所謂凡病必先治其本也。志云。視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

    留而補(bǔ)之

    張?jiān)啤Qa(bǔ)中氣可以拒之。志云。候陽氣至而針下熱。補(bǔ)其陽以勝其寒也。

    從合瀉之

    馬云。從合穴以瀉之。志云。合治內(nèi)腑。使寒邪從腸胃以瀉出之也。

    上氣不足

    (止)

    積而從之

    張?jiān)?。推而揚(yáng)之。引致其氣。以補(bǔ)上也。積而從之。留針隨氣。以實(shí)下也。

    火自當(dāng)之

    (止)

    下陵三里

    馬云。若陰陽皆虛。而針?biāo)y用。則用火以灸之。又有厥而寒甚?;蚬橇孪??;蚝^于膝。則取下陵三里以補(bǔ)之。(下陵三里穴即三里見本輸篇)

    陰絡(luò)所過

    (止)

    火所治之

    甲乙。作火之所治。馬云。又有陰絡(luò)所過。為寒留止。或寒入于中。則必推其針而行以散之。又有經(jīng)脈陷下者。則惟灸當(dāng)之。(經(jīng)脈篇云陷下則灸之禁服篇云陷下則徒灸之徒但也)又有絡(luò)脈結(jié)而堅(jiān)緊者。亦用灸以治之。

    不知所苦

    (止)

    針論畢矣

    張?jiān)?。寒邪在肌肉血脈之間。有不痛不仁。不知所苦者。當(dāng)灸兩蹺之下。

    即足太陽申脈。足少陰照海二穴也。然男子數(shù)陽。女子數(shù)陰。(見脈度篇)若男陰女陽。則反用矣。故為良工之所禁。調(diào)經(jīng)論亦曰。病不知所痛。兩蹺為上。與此法同。

    用針之服必有法則

    馬云。此二句出八正神明論。服、事也。詩小雅。六月篇云。共武之服。

    大雅板篇云。我言維服。

    上視天光下司八正

    馬云。上視天光。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天寒無刺。天溫?zé)o凝。月生無瀉。

    月滿無補(bǔ)。月郭空無治是也。下司八正。即八正神明論之所謂八正者。所以候八風(fēng)之虛邪以時(shí)至者也。(出九宮八風(fēng)篇)簡案、司、伺通。漢灌夫傳。亦已使候司。

    辟奇邪

    馬云。辟、當(dāng)作避。張?jiān)啤1?、避同?/p>

    觀百姓

    張?jiān)?。兼人己而言也。簡案、漢宣帝紀(jì)。觀以珍寶。師古注。觀、示也。

    是得天之露

    (止)

    乃言針意

    張?jiān)啤L熘L(fēng)雨不時(shí)者。皆謂之露。歲露論曰。故諸逢其風(fēng)而遇其雨者。命曰遇歲露焉。歲之虛者。乘年之衰。逢月之空。失時(shí)之和。因?yàn)橘\風(fēng)所傷。是謂三虛。閔士先云。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陽中霧露之氣也。簡案、閔說恐非也。乃言針意一句。馬志接下節(jié)。亦非。

    法于往古

    (止)

    若神仿佛

    馬云。此節(jié)與八正神明論。大義亦相同。

    邪氣之中人也

    (止)

    莫知其情

    止邪之中人也微。諸本。止、作正。此本誤。當(dāng)改。張?jiān)啤P皻庋蕴撔耙病?/p>

    虛邪之中人也甚。故灑淅動(dòng)形。正邪之中人也微。故但先見于色。而不知于身。此節(jié)與八正神明論互有發(fā)明。

    所當(dāng)參閱。又此數(shù)句。與邪氣臟腑病形論同。

    是故上工之取氣

    (止)

    所取之處

    馬云。八正神明論曰。上工救其萌芽。必先見三部九候之氣盡調(diào)。不敗而救之。故曰上工。下工救其已成者。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敗之也。上工論氣不論形。所以預(yù)取其氣。而早救其萌芽。彼下工則反是矣。

    瀉必用員

    (止)

    氣出乃疾

    八正神明論。甲乙。員、作方。馬云。遙、搖同。解、懈回。員、當(dāng)作方。張?jiān)啤T、流利也。切、直迫病所也。迎、奪也。遙、搖同。用針員活而迎奪之。則氣出乃疾。故可以瀉。閔士先云。瀉必用圓者。圓活而轉(zhuǎn)之。其氣乃行也。

    補(bǔ)必用方

    (止)

    無志其神

    八正神明論。甲乙。方、作員。馬云。方、當(dāng)作員。張?jiān)啤7郊炊苏察o之謂。

    外引其皮。令當(dāng)其門。察穴于肌表也。左引其樞。右推其膚。微旋而徐推之。用針之樞要也。必端以正。安以靜。堅(jiān)心無懈。候氣之誠確也。欲微以留。氣下而疾出之。推其皮。蓋其外門。出針之防護(hù)也。(離合真邪論曰推闔其門令神氣存)真氣得存。故可以補(bǔ)。用針之要。無忘其神者??偨Y(jié)前文而言。(小針解曰上守神者守人之血?dú)庥杏嗖蛔憧裳a(bǔ)瀉也)按、補(bǔ)瀉方員。義與八正神明論之文。似乎相反。然詳求其意。各有發(fā)明。不可謂其誤而忽也。

    官能

    閔士先云。官之為言司也。言各因其所能而分任之。以司其事。故曰官能。蓋圣人欲得其人量材而官。授任而治。已不與于其間。而總司其成也。

    可使傳論

    張?jiān)?。如開導(dǎo)勸戒。解疑辨正之屬。皆所謂傳論也。

    語徐

    (止)

    兼諸方

    張?jiān)?。語徐者不茍。安靜者不亂。手巧者。輕重疾徐有妙。心審諦者。精思詳察無遺。故可勝是任。

    緩節(jié)

    (止)

    行氣

    張?jiān)?。?dǎo)引者。但欲營運(yùn)血?dú)?。而不欲有所傷也。故惟緩?jié)柔筋而心和調(diào)者。乃勝是任。其義可知。今見按摩之流。不知利害。專用剛強(qiáng)手法。極力困人。開人闕節(jié)。走人元?dú)?。莫此為甚。病者亦以謂法而所當(dāng)然。即有不堪勉強(qiáng)忍受。多見強(qiáng)者致弱。弱者不起。非惟不能去病。而適以增害。用若輩者。

    不可不為知慎。

    疾毒

    (止)

    咒病

    張?jiān)?。人之惡口毒舌者。亦由稟賦。諸無所利。而獨(dú)利于唾咒疾病。

    爪苦

    (止)

    抑痹

    張?jiān)?。按積抑痹。亦上文導(dǎo)引行氣之屬。然積堅(jiān)痹。固非爪苦手毒者不能破。術(shù)若相類。而用有輕重也。

    非其人勿傳

    張?jiān)?。氣交變大論曰。得其人不教。是謂失道。傳非其人。慢泄天寶。

    手毒者

    (止)

    如故也

    馬云。試以按龜之法。則其手之甘毒自別矣。蓋遇人之手有兇有善。猶用味之甘苦。故即以甘毒名之。毒即苦也。張?jiān)?。龜能運(yùn)任脈。其息以耳。而導(dǎo)引伏氣。所以靈而多壽。不易于死。

    故可用此以驗(yàn)人手之毒與否。手甘者。非以味言。即不毒之謂。簡案、邦俗云??嗍终吲?。蛇畏縮不敢嚙人。

    豈手毒之謂歟。

更多中醫(yī)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