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吳尚先《理瀹駢文·略言》云:“上用嚏,自注嚏即吐也。在上宜嚏,感邪從口鼻入,宜嚏。按嚏法與吐法異,凡六淫之氣從鼻入者,宜用嚏,就其受病之處驅(qū)而出之,故五六月暑濕時令所感,氣兼穢濁,發(fā)為痧癥,尚未入營分者,取嚏即愈,以其邪在清道也,是即經(jīng)所謂”天牝從來,復得其往,氣出于腦.即不干邪。者是。
若飲食不慎,或過飽面填息,或感穢氣而與胃中之宿食、痰飲為伍,上填胸膈,則宜用吐,吐必病本從口入,亦就其受病之處驅(qū)而出之。但嚏法、吐法,俱治邪之在上焦者,要不得云嚏即是吐也。推之風寒之宜發(fā)汗,風熱之宜涼表,花柳病之宜通利精竅,皆就其受病之處驅(qū)而出之,斯即病在上焦,毋犯中下,病在下焦,毋犯上中之旨。
2007年07月10日 發(fā)布
《藥品注冊管理辦法》于2007年6月18日經(jīng)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長:邵明立
二○○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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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尚先《理瀹駢文·略言》云:“上用嚏,自注嚏即吐也。在上宜嚏,感邪從口鼻入,宜嚏。按嚏法與吐法異,凡六淫之氣從鼻入者,宜用嚏,就其受病之處驅(qū)而出之,故五六月暑濕時令所感,氣兼穢濁,發(fā)為痧癥,尚未入營分者,取嚏即愈,以其邪在清道也,是即經(jīng)所謂”天牝從來,復得其往,氣出于腦.即不干邪。者是。
若飲食不慎,或過飽面填息,或感穢氣而與胃中之宿食、痰飲為伍,上填胸膈,則宜用吐,吐必病本從口入,亦就其受病之處驅(qū)而出之。但嚏法、吐法,俱治邪之在上焦者,要不得云嚏即是吐也。推之風寒之宜發(fā)汗,風熱之宜涼表,花柳病之宜通利精竅,皆就其受病之處驅(qū)而出之,斯即病在上焦,毋犯中下,病在下焦,毋犯上中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