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岐伯明堂經(jīng)》云∶以八寸為一尺,以八分為一寸。緣人有長(zhǎng)短肥瘦不同,取穴不準(zhǔn)。短手長(zhǎng),取穴不準(zhǔn)。
唐時(shí)《孫思邈明堂經(jīng)》云∶取患人男左女右,手大拇指節(jié)橫紋為一寸。以意消詳,巧拙亦有一法,令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jié),內(nèi)度兩橫紋相去為一寸。自根據(jù)此寸法,與人著灸療病以來(lái),其病多得獲愈。此法有準(zhǔn),今以為定。
《本草從新》(公元 1757 年)清.吳儀洛(遵程)著。 十八卷。以《本草備要》為依據(jù),一部分照舊,一部分增改,較為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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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伯明堂經(jīng)》云∶以八寸為一尺,以八分為一寸。緣人有長(zhǎng)短肥瘦不同,取穴不準(zhǔn)。短手長(zhǎng),取穴不準(zhǔn)。
唐時(shí)《孫思邈明堂經(jīng)》云∶取患人男左女右,手大拇指節(jié)橫紋為一寸。以意消詳,巧拙亦有一法,令取男左女右,手中指第二節(jié),內(nèi)度兩橫紋相去為一寸。自根據(jù)此寸法,與人著灸療病以來(lái),其病多得獲愈。此法有準(zhǔn),今以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