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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外決于面者為銳。在內近鼻者為內。上為外。下為內。
銳內者。睛外之眼角也。太陰之氣主合同束。目外角為銳。內角為內者。乃太陰之氣。
主乎外內之目也。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上為外。下為內者。乃太陽陽明之氣。主于上下之目也。手太陰主天。足太陰主地。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天地之氣。晝明夜晦。人之兩目。晝開夜闔。此人應天地之晝夜開闔者也。一息之中。有開有闔。以應呼吸漏下者也。天地開闔之氣不清。陰陽出入之氣混濁。則神志昏而癲狂作矣。是以治癲狂之法。獨取手足之太陰太陽陽明焉。夫肺主皮毛。目之拳毛。天氣之所生也。肌肉之精為約束。地氣之所生也。目之外內上下。
又統(tǒng)屬天地陰陽之氣而為開闔者也。王芳侯曰。癲狂之疾。最為難治。得此篇之理。可批卻導矣。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甚。作極已而煩心。候之于顏。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
夫癲狂之疾。乃陰陽之氣。先厥于下。后上逆于巔而為病。故通評虛實篇曰。癲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曰。
厥成為癲疾。夫少陰者。先天之水火。太陰者。后天之地土。天地水火之氣。上下平交者也。厥則不平而為病矣。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先不樂者。神志不舒也。舉視目赤者。心氣上逆也。癲甚作極。已而心煩者。厥逆之氣。上下于太陰陽明。而復之于少陰之心主也。五色篇曰。庭者、顏也。首面上于闕庭。王宮在于下極。蓋謂天闕在上。王宮在下。故候之于顏者。候天之氣色也。身半以上為陽。手太陰陽明皆主之。故取手太陰陽明。以清天氣之混濁。取手太陽。以清君主之心煩。心主血。血變則神氣清而癲疾止矣。
癲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血變而止。
此論厥氣上乘。致開闔不清而為癲疾也。啼悸者。太陽之氣混亂也。喘呼者。陽明之氣不清也。
太陽主開。陽明主闔。故當候之手陽明太陽。夫天地開闔之氣。左旋而右轉。故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莫云從曰。手太陽者心之表。手陽明者肺之表。在心為啼悸。在肺為喘呼。因開闔不清而啼悸喘呼者。病在表而及于內也。
癲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
癲疾始作。先反僵者。厥氣逆于寒水之太陽也。因而脊痛者。寒氣乘于地中也。脊。背也。易曰艮其背。艮為山。止而不動。乃坤土之高阜者。故當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按首節(jié)論厥氣上乘于天。及太陽君火。次節(jié)論開闔之不清。此節(jié)論厥氣逆于水土之中。蓋天地水火之氣不清。而為癲疾也。復取手太陽者。水火神志相交。足太陽之水邪上逆。必致心主之神氣昏亂。故俟其血變。則神氣清矣。沈亮宸曰。以上三證。曰始生始作。
蓋厥氣始上逆于太陰太陽陽明之氣。而未及乎有形之筋骨也。疾在氣者。易于清散。其病已入深。
雖司命無奈之何。故骨脈之癲疾。皆多不治。使良醫(yī)得早從事。則疾可已。身可治也。奈人之所病。病疾多。而醫(yī)之所病。病道少。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其有過者瀉之。置其血于瓠壺之中。至其發(fā)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壯。窮骨者。骨也。
此言治癲疾者。當分別天地水火之氣而治之。太陽之火。日也。隨天氣而日繞地一周。動而不息者也。地水者。靜而不動者也。常與之居者。得其病情也。察其所當取之處。視其有過者瀉之。
謂視疾之在于手足何經而取之也。匏壺。葫蘆也。致其血于壺中。發(fā)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
如厥氣傳于手太陰太陽。則血于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不動者。病入于地水之中。故當灸骨二十壯。經云陷下則灸之。此疾陷于足太陽太陰。故當灸足太陽之骨。二者陰之始。十乃陰之終。地為陰而水為陰也。朱永年曰。素問長刺節(jié)論云。初發(fā)歲一發(fā)。不治則月一發(fā)。名曰癲疾。
夫歲一發(fā)者。日一歲而一周天。日以應火也。月一發(fā)者。月一月而一周天。月以應水也。
骨癲疾者。齒諸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葉坎面也音瞞悶也)齒者骨之余。分肉屬骨。是以骨癲疾者。齒諸分肉皆滿。骨居者。骨肉不相親也。汗者血之液。汗出煩者。病在足少陰腎。而上及于手少陰心也。嘔多沃沫。太陰陽明之氣上脫也。腎為生氣之原。氣下泄。少陰之氣下泄也。陰陽上下離脫。故為不治。莫云從曰。病入骨髓。雖良醫(yī)無所用其力。故不列救治之法。
此下三證。病在有形之筋骨。故不言太少之陰陽。
筋癲疾者。身倦。攣急大。刺項大經之大杼脈。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
病在筋。故身倦攣而脈急大。足太陽主筋。故當刺膀胱經之大杼。嘔多沃沫。氣下泄者。病有形之臟腑。而致陰陽之氣脫也。
脈癲疾者。暴仆。四肢之脈。皆脹而縱。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挾項太陽。灸帶脈于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輸。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
經脈者。所以濡筋骨而利關節(jié)。脈癲疾。故暴仆也。十二經脈皆出于手足之井滎。是以四肢之脈。皆脹而縱。脈滿者。病在脈。故當盡刺之。以出其血。不滿者。病氣下陷也。夫心主脈。而為陽中之太陽。不滿者。陷于足太陽也。十二臟腑之經俞。皆屬于太陽。故當灸太陽于項間。以啟陷下之疾。帶脈起于季脅之章門。橫束諸經脈于腰間。相去季脅三寸。乃太陽經俞之處也。諸分肉本俞。谷之俞穴也。蓋使脈內之疾。仍從分肉氣分而出。
癲疾者。疾發(fā)如狂者。死不治。
夫陰盛者病癲。陽盛者病狂。癲疾者。疾發(fā)如狂者。陰陽之氣并傷。故死不治。夫陰陽離脫者死。陰陽兩傷者亦死。莫云從曰。陽病速。故疾發(fā)。用二者字。以分陰陽。
狂始生先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憂饑。治之取手太陰陽明。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
此以下論狂疾之所生。有虛而有實也。先自悲者。先因于腎虛也。經云。水之精為志。精不上傳于志。而志獨悲。故泣出也。喜忘善恐者。神志皆虛也??嗯摺8螝馓撃嬉?。蓋肝木神志。
皆腎精之所生也。此得之憂饑。夫憂則傷肺。饑則谷精不生。肺傷則腎水之生原有虧。谷精不生。則腎精不足矣。陰不足。則陽盛而為狂。取手太陰陽明者。逆氣上乘于手太陰陽明。瀉出其血。而逆氣散矣。及取足太陰陽明者。補足太陰陽明。資谷精以助腎氣也。此節(jié)首論陰虛以致陽狂。即末節(jié)之所謂短氣。息短不屬。動作氣索。補足少陰。去血絡也。蓋癲狂乃在上之見證。厥逆乃在下之始因。故篇名癲狂。而后列厥逆。上工之治未病者。治其始蒙也。夫癲疾多因于陰實??窦灿幸蛴陉幪摗9试饺嗽?。重陰者癲。重陽者狂。蓋陰虛則陽盛矣。夫陰虛陽盛。則當瀉陽補陰矣。然陰精生于陽明。而陽氣根于陰中。陰陽互相資生之妙用。學人細心體會。大有裨于治道者也。
狂始發(fā)。少臥不饑。自高賢也。自辨志也。自尊貴也。善罵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視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釋之也。
此心氣之實狂也。夫陰氣盛則多臥。陽氣盛則少臥。食氣入胃。精氣歸心。心氣實。故不饑。
心乃君主之官。虛則自卑下。實則自尊高。陽明實則罵詈不休。心火盛而傳乘于秋金也。肺者心之蓋?;鹧咨蟿t天氣不清矣。故當取手太陽之腑。以瀉君火之實。取手陽明太陰。以清乘傳之邪。舌下少陰。心之血絡也。此病心之神志。而不在血脈。故當視之。如盛者并皆取之。如不盛。則釋之而勿取也。蓋病在無形之神志。皆從腑以清臟。腑為陽而主氣也。如入于血絡。則取本臟之脈絡矣。馬氏曰。上節(jié)言始生。而此曰始發(fā)。則病已成而發(fā)也。
狂言。驚善笑。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此腎病上傳于心。
而為心氣之實狂也。得之大恐。則傷腎。陰虛陽盛。故狂言而發(fā)驚也。經云。心氣實則善笑。虛則善悲。實則心志郁結。故好歌樂以伸舒之。神志皆病。故妄行不休也。取手太陽以清心氣之實。取手陽明太陰。以資腎氣之傷。
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陰頭兩。
此因腎氣少而致心氣虛狂也。心腎水火之氣。上下相濟。腎氣少則心氣亦虛矣。心腎氣虛。是以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虛氣之所發(fā)也。當取手太陽太陰陽明。以清狂妄。補足太陰陽明。以資谷精。蓋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腎為水臟。受藏五臟之精。氣生于精也。本經曰。胃氣上注于肺。
其悍氣上沖頭者。循咽上走虛竅。循眼系入絡腦。出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并下人迎。此陽明之氣。上走空竅。出于頭之兩。不曰足陽明而曰頭兩者。蓋取陽明中上二焦之氣。以納化水谷也。按、此節(jié)即下文之少氣身漯漯也。言吸吸也。蓋始見在下之虛。即補少陰之陰。今發(fā)于上而為狂。又當用治狂之法矣。
狂者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fā)于外者。得之有所大喜。治之取足太陰太陽陽明。后取手太陰太陽陽明。此喜傷心志而為虛狂也。心氣虛故飲多食。神氣虛。故善見鬼神也。因得之大喜。故善笑。不發(fā)于外者。冷笑而無聲也。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故當先補足太陰陽明。以養(yǎng)心精。補足太陽之津。以資神氣。后取手太陰太陽陽明以清其狂焉。按因于足少陰者。先取手而后取足。因于手少陰者。先取足而后取手。皆上下氣交之妙用。
狂而新發(fā)。未應如此者。先取曲泉左右動脈。及甚者見血。有頃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骨二十壯。
此總結以上之狂疾。如從下而上者。則當先取肝經之曲泉。應者。謂因于下而應于上也。蓋言狂乃心氣虛實之為病。如因于腎氣之實虛。皆從水而木。木而火也。故狂而新發(fā)。未見悲驚喜怒。
妄見妄聞。如此之證者。先取曲泉左右之動脈。盛者見血即已。蓋病從木氣清散。而不及于心神矣。
如不已。用灸法以取之。骨。乃督脈之所循。督脈與肝脈會于頭項。故灸骨。引厥陰之脈氣。
復從下散也。按脊骨之盡處為骨。乃足太陽與督脈交會之處。曰窮骨。曰骨。曰骨。蓋亦有所分別也。
風逆。暴四肢腫。身漯漯。唏然時寒。饑則煩。飽則善變。取手太陰表里。足少陰陽明之經。
肉清取滎。骨清取井經也。
經云。厥成為癲疾。蓋因厥氣上逆。而成癲疾也。夫腎為水臟。風行則水渙。風逆者。因感外淫之風。以致少陰之氣上逆也。風淫末疾。故暴腫四肢。漯漯。寒濕也。唏然。寒競貌。乃風動水寒之氣。而見此證也。風傷腎水。則心氣亦虛。故饑則煩。風木之邪。賊傷中土。故飽則善變也。
取手太陰表里。以清風邪。足少陰陽明之經。以調逆氣。清、冷也。肉清者。涼出于肌腠。故取滎火以溫肌寒。蓋土主肌肉?;鹉苤烈?。骨清者。尚在于水臟。故取井木以瀉水邪。余伯榮曰。
取手太陰表里者。取汗也。如用麻黃以通毛竅。配杏子以利肺金。蓋里氣疏而后表氣通也。
厥邪為病也。足暴清。胸將若裂。腸若將以刀切之。煩而不能食。脈大小皆澀。暖取足少陰。
清取足陽明。清則補之。溫則瀉之。
此足少陰之本氣厥逆而為病也。少陰之大絡起于腎。下出于氣街。循陰股內廉。斜入中。下出內踝之后。入足下。少陰之氣逆于內。故足暴清也。胸將若裂。腸若將以刀切之。煩而不能食者。
厥氣從腹而上及于心胸也。血脈資始于腎。脈來或大或小皆澀者。腎氣逆而致經脈之不通也。腎為生氣之原。如身體暖者。實逆也。故當取足少陰以瀉之。清者。虛逆也。故當補足陽明。以資腎臟之精氣。以上二節(jié)。一因外感之厥。一因本氣之厥。皆為癲疾之生始。見厥證而先以治厥之法清之。
即所以治未病也。
厥逆腹脹滿。腸鳴。胸滿不得息。取之下胸二脅??榷鴦邮终摺Ec背以手按之。立快者是也。
此言厥逆之氣。上乘于太陰陽明。而將成癲疾也。腹脹滿者。乘于足太陰陽明也。腸鳴者。乘于手陽明也。胸滿不得息者。乘于手太陰也。胸下二脅。乃手太陰中府云門之動脈處。背俞者。肺之俞也。取之下胸二脅。咳而動手者。再以手按其背俞。而病患立快者。是厥逆之氣上乘。是成癲疾矣。病在氣。故按之立快。蓋言厥癲疾者。在氣而不在經也。朱衛(wèi)公曰。肺合天氣。故候于手太陰。
內閉不得溲。刺足少陰太陽。與上。以長針。
此承上文而言厥逆之氣。惟逆于下而不上乘者也。逆氣在下。故內閉不得溲。當刺足少陰太陽與上。以瀉逆氣。而通其溲便焉。夫足少陰。先天之兩儀也。手足太陰陽明。后天之地天也。先后天之氣。
上下相通者也。是以少陰之厥氣上乘。則開闔不清而成癲疾。故當取之太陰陽明。如厥氣在下。只病下之閉癃。其過只在足少陰太陽矣。
氣逆。則取其太陰陽明厥陰。甚取少陰陽明動者之經也。
此言逆氣上乘而為狂疾者。則取其太陰陽明厥陰也。夫狂始生。得之憂饑。治之取手太陰陽明。及取足太陰陽明。蓋少陰之氣。上逆于太陰陽明而始生狂疾。故則取其太陰陽明。然又有足少陰之逆氣。上乘于心而為狂疾者。則取其厥陰也。蓋水氣傳于肝木。肝木傳于心火。是以狂而新發(fā)。
未應如是者。先取曲泉左右之動脈也。甚者。逆氣太盛也。故當取足少陰之本經以瀉之。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少陰氣甚。則陽明亦甚矣。陽明脈盛。則罵詈不休。故并取陽明動者之經。
少氣。身漯漯也。言吸吸也。骨體重。懈惰不能動。補足少陰。(漯音壘)此足少陰之氣少。而欲為虛逆也。漯漯。寒栗貌。吸吸。引伸也。蓋心主言。肺主聲。藉腎間之動氣而后發(fā)。腎氣少。故言語之氣。不接續(xù)也。腎為生氣之原而主骨。腎氣少。故骨體重。懈惰不能動。當補足少陰。以治其始蒙。
短氣。息短不屬。動作氣索。補足少陰。去血絡也。
此虛氣上乘而將作虛狂也。所謂少氣者。氣不足于下也。短氣者。氣上而短。故息短而不能連屬。若有動作。則氣更消索矣。當補足少陰之不足。而去其上逆之血絡焉。上節(jié)治其始蒙。故只補其少陰。此將欲始作。故兼去其血絡。按足少陰虛實之厥逆。為癲狂之原始。故首論癲狂。后論厥逆。善治者。
審其上下虛實之因。分別調治。未有不中乎肯綮者矣。
《時方歌括》(公元 1801 年)清.陳念祖(修園)著。二卷。 選擇常用方劑 108 首,按性質分為十二類,敘理簡明,便于學習。
《時病論》(公元 1882 年)清.雷豐(少逸)著。八卷。闡述四時的“伏氣”、“新感”等急性熱病,立法清晰,為有關溫熱病 重要著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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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外決于面者為銳。在內近鼻者為內。上為外。下為內。
銳內者。睛外之眼角也。太陰之氣主合同束。目外角為銳。內角為內者。乃太陰之氣。
主乎外內之目也。太陽為目上綱。陽明為目下綱。上為外。下為內者。乃太陽陽明之氣。主于上下之目也。手太陰主天。足太陰主地。太陽為開。陽明為闔。天地之氣。晝明夜晦。人之兩目。晝開夜闔。此人應天地之晝夜開闔者也。一息之中。有開有闔。以應呼吸漏下者也。天地開闔之氣不清。陰陽出入之氣混濁。則神志昏而癲狂作矣。是以治癲狂之法。獨取手足之太陰太陽陽明焉。夫肺主皮毛。目之拳毛。天氣之所生也。肌肉之精為約束。地氣之所生也。目之外內上下。
又統(tǒng)屬天地陰陽之氣而為開闔者也。王芳侯曰。癲狂之疾。最為難治。得此篇之理。可批卻導矣。
癲疾始生。先不樂。頭重痛。視舉目赤甚。作極已而煩心。候之于顏。取手太陽陽明太陰。血變而止。
夫癲狂之疾。乃陰陽之氣。先厥于下。后上逆于巔而為病。故通評虛實篇曰。癲疾厥狂。久逆之所生也。又曰。
厥成為癲疾。夫少陰者。先天之水火。太陰者。后天之地土。天地水火之氣。上下平交者也。厥則不平而為病矣。水之精為志。火之精為神。先不樂者。神志不舒也。舉視目赤者。心氣上逆也。癲甚作極。已而心煩者。厥逆之氣。上下于太陰陽明。而復之于少陰之心主也。五色篇曰。庭者、顏也。首面上于闕庭。王宮在于下極。蓋謂天闕在上。王宮在下。故候之于顏者。候天之氣色也。身半以上為陽。手太陰陽明皆主之。故取手太陰陽明。以清天氣之混濁。取手太陽。以清君主之心煩。心主血。血變則神氣清而癲疾止矣。
癲疾始作。而引口啼呼喘悸者。候之手陽明太陽。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血變而止。
此論厥氣上乘。致開闔不清而為癲疾也。啼悸者。太陽之氣混亂也。喘呼者。陽明之氣不清也。
太陽主開。陽明主闔。故當候之手陽明太陽。夫天地開闔之氣。左旋而右轉。故左強者攻其右。右強者攻其左。莫云從曰。手太陽者心之表。手陽明者肺之表。在心為啼悸。在肺為喘呼。因開闔不清而啼悸喘呼者。病在表而及于內也。
癲疾始作。先反僵。因而脊痛。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手太陽。血變而止。
癲疾始作。先反僵者。厥氣逆于寒水之太陽也。因而脊痛者。寒氣乘于地中也。脊。背也。易曰艮其背。艮為山。止而不動。乃坤土之高阜者。故當候之足太陽陽明太陰。按首節(jié)論厥氣上乘于天。及太陽君火。次節(jié)論開闔之不清。此節(jié)論厥氣逆于水土之中。蓋天地水火之氣不清。而為癲疾也。復取手太陽者。水火神志相交。足太陽之水邪上逆。必致心主之神氣昏亂。故俟其血變。則神氣清矣。沈亮宸曰。以上三證。曰始生始作。
蓋厥氣始上逆于太陰太陽陽明之氣。而未及乎有形之筋骨也。疾在氣者。易于清散。其病已入深。
雖司命無奈之何。故骨脈之癲疾。皆多不治。使良醫(yī)得早從事。則疾可已。身可治也。奈人之所病。病疾多。而醫(yī)之所病。病道少。
治癲疾者。常與之居。察其所當取之處。病至。視其有過者瀉之。置其血于瓠壺之中。至其發(fā)時。血獨動矣。不動灸窮骨二十壯。窮骨者。骨也。
此言治癲疾者。當分別天地水火之氣而治之。太陽之火。日也。隨天氣而日繞地一周。動而不息者也。地水者。靜而不動者也。常與之居者。得其病情也。察其所當取之處。視其有過者瀉之。
謂視疾之在于手足何經而取之也。匏壺。葫蘆也。致其血于壺中。發(fā)時而血獨動者。氣相感召也。
如厥氣傳于手太陰太陽。則血于壺中獨動。感天氣太陽之運動也。不動者。病入于地水之中。故當灸骨二十壯。經云陷下則灸之。此疾陷于足太陽太陰。故當灸足太陽之骨。二者陰之始。十乃陰之終。地為陰而水為陰也。朱永年曰。素問長刺節(jié)論云。初發(fā)歲一發(fā)。不治則月一發(fā)。名曰癲疾。
夫歲一發(fā)者。日一歲而一周天。日以應火也。月一發(fā)者。月一月而一周天。月以應水也。
骨癲疾者。齒諸分肉皆滿而骨居。汗出煩。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葉坎面也音瞞悶也)齒者骨之余。分肉屬骨。是以骨癲疾者。齒諸分肉皆滿。骨居者。骨肉不相親也。汗者血之液。汗出煩者。病在足少陰腎。而上及于手少陰心也。嘔多沃沫。太陰陽明之氣上脫也。腎為生氣之原。氣下泄。少陰之氣下泄也。陰陽上下離脫。故為不治。莫云從曰。病入骨髓。雖良醫(yī)無所用其力。故不列救治之法。
此下三證。病在有形之筋骨。故不言太少之陰陽。
筋癲疾者。身倦。攣急大。刺項大經之大杼脈。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
病在筋。故身倦攣而脈急大。足太陽主筋。故當刺膀胱經之大杼。嘔多沃沫。氣下泄者。病有形之臟腑。而致陰陽之氣脫也。
脈癲疾者。暴仆。四肢之脈。皆脹而縱。脈滿。盡刺之出血。不滿。灸之。挾項太陽。灸帶脈于腰。相去三寸。諸分肉本輸。嘔多沃沫。氣下泄不治。
經脈者。所以濡筋骨而利關節(jié)。脈癲疾。故暴仆也。十二經脈皆出于手足之井滎。是以四肢之脈。皆脹而縱。脈滿者。病在脈。故當盡刺之。以出其血。不滿者。病氣下陷也。夫心主脈。而為陽中之太陽。不滿者。陷于足太陽也。十二臟腑之經俞。皆屬于太陽。故當灸太陽于項間。以啟陷下之疾。帶脈起于季脅之章門。橫束諸經脈于腰間。相去季脅三寸。乃太陽經俞之處也。諸分肉本俞。谷之俞穴也。蓋使脈內之疾。仍從分肉氣分而出。
癲疾者。疾發(fā)如狂者。死不治。
夫陰盛者病癲。陽盛者病狂。癲疾者。疾發(fā)如狂者。陰陽之氣并傷。故死不治。夫陰陽離脫者死。陰陽兩傷者亦死。莫云從曰。陽病速。故疾發(fā)。用二者字。以分陰陽。
狂始生先自悲也。喜忘苦怒善恐者。得之憂饑。治之取手太陰陽明。血變而止。及取足太陰陽明。
此以下論狂疾之所生。有虛而有實也。先自悲者。先因于腎虛也。經云。水之精為志。精不上傳于志。而志獨悲。故泣出也。喜忘善恐者。神志皆虛也??嗯摺8螝馓撃嬉?。蓋肝木神志。
皆腎精之所生也。此得之憂饑。夫憂則傷肺。饑則谷精不生。肺傷則腎水之生原有虧。谷精不生。則腎精不足矣。陰不足。則陽盛而為狂。取手太陰陽明者。逆氣上乘于手太陰陽明。瀉出其血。而逆氣散矣。及取足太陰陽明者。補足太陰陽明。資谷精以助腎氣也。此節(jié)首論陰虛以致陽狂。即末節(jié)之所謂短氣。息短不屬。動作氣索。補足少陰。去血絡也。蓋癲狂乃在上之見證。厥逆乃在下之始因。故篇名癲狂。而后列厥逆。上工之治未病者。治其始蒙也。夫癲疾多因于陰實??窦灿幸蛴陉幪摗9试饺嗽?。重陰者癲。重陽者狂。蓋陰虛則陽盛矣。夫陰虛陽盛。則當瀉陽補陰矣。然陰精生于陽明。而陽氣根于陰中。陰陽互相資生之妙用。學人細心體會。大有裨于治道者也。
狂始發(fā)。少臥不饑。自高賢也。自辨志也。自尊貴也。善罵詈。日夜不休。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舌下少陰。視之盛者皆取之。不盛釋之也。
此心氣之實狂也。夫陰氣盛則多臥。陽氣盛則少臥。食氣入胃。精氣歸心。心氣實。故不饑。
心乃君主之官。虛則自卑下。實則自尊高。陽明實則罵詈不休。心火盛而傳乘于秋金也。肺者心之蓋?;鹧咨蟿t天氣不清矣。故當取手太陽之腑。以瀉君火之實。取手陽明太陰。以清乘傳之邪。舌下少陰。心之血絡也。此病心之神志。而不在血脈。故當視之。如盛者并皆取之。如不盛。則釋之而勿取也。蓋病在無形之神志。皆從腑以清臟。腑為陽而主氣也。如入于血絡。則取本臟之脈絡矣。馬氏曰。上節(jié)言始生。而此曰始發(fā)。則病已成而發(fā)也。
狂言。驚善笑。好歌樂。妄行不休者。得之大恐。治之取手陽明太陽太陰。此腎病上傳于心。
而為心氣之實狂也。得之大恐。則傷腎。陰虛陽盛。故狂言而發(fā)驚也。經云。心氣實則善笑。虛則善悲。實則心志郁結。故好歌樂以伸舒之。神志皆病。故妄行不休也。取手太陽以清心氣之實。取手陽明太陰。以資腎氣之傷。
狂。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少氣之所生也。治之取手太陽太陰陽明。足太陰頭兩。
此因腎氣少而致心氣虛狂也。心腎水火之氣。上下相濟。腎氣少則心氣亦虛矣。心腎氣虛。是以目妄見。耳妄聞。善呼者。虛氣之所發(fā)也。當取手太陽太陰陽明。以清狂妄。補足太陰陽明。以資谷精。蓋水谷入胃。津液各走其道。腎為水臟。受藏五臟之精。氣生于精也。本經曰。胃氣上注于肺。
其悍氣上沖頭者。循咽上走虛竅。循眼系入絡腦。出下客主人。循牙車合陽明。并下人迎。此陽明之氣。上走空竅。出于頭之兩。不曰足陽明而曰頭兩者。蓋取陽明中上二焦之氣。以納化水谷也。按、此節(jié)即下文之少氣身漯漯也。言吸吸也。蓋始見在下之虛。即補少陰之陰。今發(fā)于上而為狂。又當用治狂之法矣。
狂者多食。善見鬼神。善笑而不發(fā)于外者。得之有所大喜。治之取足太陰太陽陽明。后取手太陰太陽陽明。此喜傷心志而為虛狂也。心氣虛故飲多食。神氣虛。故善見鬼神也。因得之大喜。故善笑。不發(fā)于外者。冷笑而無聲也。食氣入胃。濁氣歸心。故當先補足太陰陽明。以養(yǎng)心精。補足太陽之津。以資神氣。后取手太陰太陽陽明以清其狂焉。按因于足少陰者。先取手而后取足。因于手少陰者。先取足而后取手。皆上下氣交之妙用。
狂而新發(fā)。未應如此者。先取曲泉左右動脈。及甚者見血。有頃已。不已。以法取之。灸骨二十壯。
此總結以上之狂疾。如從下而上者。則當先取肝經之曲泉。應者。謂因于下而應于上也。蓋言狂乃心氣虛實之為病。如因于腎氣之實虛。皆從水而木。木而火也。故狂而新發(fā)。未見悲驚喜怒。
妄見妄聞。如此之證者。先取曲泉左右之動脈。盛者見血即已。蓋病從木氣清散。而不及于心神矣。
如不已。用灸法以取之。骨。乃督脈之所循。督脈與肝脈會于頭項。故灸骨。引厥陰之脈氣。
復從下散也。按脊骨之盡處為骨。乃足太陽與督脈交會之處。曰窮骨。曰骨。曰骨。蓋亦有所分別也。
風逆。暴四肢腫。身漯漯。唏然時寒。饑則煩。飽則善變。取手太陰表里。足少陰陽明之經。
肉清取滎。骨清取井經也。
經云。厥成為癲疾。蓋因厥氣上逆。而成癲疾也。夫腎為水臟。風行則水渙。風逆者。因感外淫之風。以致少陰之氣上逆也。風淫末疾。故暴腫四肢。漯漯。寒濕也。唏然。寒競貌。乃風動水寒之氣。而見此證也。風傷腎水。則心氣亦虛。故饑則煩。風木之邪。賊傷中土。故飽則善變也。
取手太陰表里。以清風邪。足少陰陽明之經。以調逆氣。清、冷也。肉清者。涼出于肌腠。故取滎火以溫肌寒。蓋土主肌肉?;鹉苤烈?。骨清者。尚在于水臟。故取井木以瀉水邪。余伯榮曰。
取手太陰表里者。取汗也。如用麻黃以通毛竅。配杏子以利肺金。蓋里氣疏而后表氣通也。
厥邪為病也。足暴清。胸將若裂。腸若將以刀切之。煩而不能食。脈大小皆澀。暖取足少陰。
清取足陽明。清則補之。溫則瀉之。
此足少陰之本氣厥逆而為病也。少陰之大絡起于腎。下出于氣街。循陰股內廉。斜入中。下出內踝之后。入足下。少陰之氣逆于內。故足暴清也。胸將若裂。腸若將以刀切之。煩而不能食者。
厥氣從腹而上及于心胸也。血脈資始于腎。脈來或大或小皆澀者。腎氣逆而致經脈之不通也。腎為生氣之原。如身體暖者。實逆也。故當取足少陰以瀉之。清者。虛逆也。故當補足陽明。以資腎臟之精氣。以上二節(jié)。一因外感之厥。一因本氣之厥。皆為癲疾之生始。見厥證而先以治厥之法清之。
即所以治未病也。
厥逆腹脹滿。腸鳴。胸滿不得息。取之下胸二脅??榷鴦邮终摺Ec背以手按之。立快者是也。
此言厥逆之氣。上乘于太陰陽明。而將成癲疾也。腹脹滿者。乘于足太陰陽明也。腸鳴者。乘于手陽明也。胸滿不得息者。乘于手太陰也。胸下二脅。乃手太陰中府云門之動脈處。背俞者。肺之俞也。取之下胸二脅。咳而動手者。再以手按其背俞。而病患立快者。是厥逆之氣上乘。是成癲疾矣。病在氣。故按之立快。蓋言厥癲疾者。在氣而不在經也。朱衛(wèi)公曰。肺合天氣。故候于手太陰。
內閉不得溲。刺足少陰太陽。與上。以長針。
此承上文而言厥逆之氣。惟逆于下而不上乘者也。逆氣在下。故內閉不得溲。當刺足少陰太陽與上。以瀉逆氣。而通其溲便焉。夫足少陰。先天之兩儀也。手足太陰陽明。后天之地天也。先后天之氣。
上下相通者也。是以少陰之厥氣上乘。則開闔不清而成癲疾。故當取之太陰陽明。如厥氣在下。只病下之閉癃。其過只在足少陰太陽矣。
氣逆。則取其太陰陽明厥陰。甚取少陰陽明動者之經也。
此言逆氣上乘而為狂疾者。則取其太陰陽明厥陰也。夫狂始生。得之憂饑。治之取手太陰陽明。及取足太陰陽明。蓋少陰之氣。上逆于太陰陽明而始生狂疾。故則取其太陰陽明。然又有足少陰之逆氣。上乘于心而為狂疾者。則取其厥陰也。蓋水氣傳于肝木。肝木傳于心火。是以狂而新發(fā)。
未應如是者。先取曲泉左右之動脈也。甚者。逆氣太盛也。故當取足少陰之本經以瀉之。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少陰氣甚。則陽明亦甚矣。陽明脈盛。則罵詈不休。故并取陽明動者之經。
少氣。身漯漯也。言吸吸也。骨體重。懈惰不能動。補足少陰。(漯音壘)此足少陰之氣少。而欲為虛逆也。漯漯。寒栗貌。吸吸。引伸也。蓋心主言。肺主聲。藉腎間之動氣而后發(fā)。腎氣少。故言語之氣。不接續(xù)也。腎為生氣之原而主骨。腎氣少。故骨體重。懈惰不能動。當補足少陰。以治其始蒙。
短氣。息短不屬。動作氣索。補足少陰。去血絡也。
此虛氣上乘而將作虛狂也。所謂少氣者。氣不足于下也。短氣者。氣上而短。故息短而不能連屬。若有動作。則氣更消索矣。當補足少陰之不足。而去其上逆之血絡焉。上節(jié)治其始蒙。故只補其少陰。此將欲始作。故兼去其血絡。按足少陰虛實之厥逆。為癲狂之原始。故首論癲狂。后論厥逆。善治者。
審其上下虛實之因。分別調治。未有不中乎肯綮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