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論曰∶凡云孔穴主對者,穴名在上,病狀在下,或一病有數(shù)十穴,或數(shù)病共一穴,皆臨時斟酌作法用之。其有須針者,即針刺以補瀉之,不宜針者,直爾灸之。然灸之大法,但其孔穴與針無忌,即下白針若溫針訖,乃灸之,此為良醫(yī)。其香港腳一病,最宜針之。若針而不灸,灸而不針,皆非良醫(yī)也。針灸而藥,藥不針灸,亦非良醫(yī)也,但恨下里間知針者鮮耳,所以學(xué)人深須解用針,燔針、白針皆須妙解,知針、知藥固是良醫(yī)。
(公元 1564 年)明.李時珍(東璧,瀕湖)著。一卷。論述脈象 27 種,對于脈的體狀、相類、主病都作了七言歌括,便于誦讀學(xué)習(xí)。并批解了高陽生的《脈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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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凡云孔穴主對者,穴名在上,病狀在下,或一病有數(shù)十穴,或數(shù)病共一穴,皆臨時斟酌作法用之。其有須針者,即針刺以補瀉之,不宜針者,直爾灸之。然灸之大法,但其孔穴與針無忌,即下白針若溫針訖,乃灸之,此為良醫(yī)。其香港腳一病,最宜針之。若針而不灸,灸而不針,皆非良醫(yī)也。針灸而藥,藥不針灸,亦非良醫(yī)也,但恨下里間知針者鮮耳,所以學(xué)人深須解用針,燔針、白針皆須妙解,知針、知藥固是良醫(y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