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xiàng)。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查古籍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xiàng)。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jī)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生地黃汁三斗,東向灶葦火煎三沸,納清漆二升,以荊匕攪之,日移一尺,納真丹(鉛粉,三兩),復(fù)移一尺,納瓜子末三升(即冬瓜子),復(fù)移一尺,納大黃末三兩,微火勿令焦,候可丸,丸如梧子大,先食服一丸,日三,濁血下鼻中,三十日諸蟲皆下,五十日百病愈,面色有光澤。
又方漆(二升) 大黃(六兩) 蕪菁子(三升,末) 酒(一升半)
上四味,以微火合煎,令可丸,如梧子大,先食服三丸,十日濁血下出鼻中,三十日蟲皆爛下,五十日身光澤,一年行及奔馬,消息四體安穩(wěn),乃可服草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