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李時珍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絕,此其常也。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記室所載,平江蘇達卿之女,年十二受孕。有婦人年至五十六十而生子,如遼史所載,亟昔妻年六十,生二男二女,此又異常之尤者也。
《婦人大全良方》(公元 1237 年)宋.陳自明(良甫)著。二十四卷。分調經(jīng)、眾疾、求嗣、胎教、妊娠、坐月、產(chǎn)難、產(chǎn)后、總共 260 余論。論后有附方及醫(y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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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時珍曰∶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絕,此其常也。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記室所載,平江蘇達卿之女,年十二受孕。有婦人年至五十六十而生子,如遼史所載,亟昔妻年六十,生二男二女,此又異常之尤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