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 1624 年)明.張介賓(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靈樞經(jīng)》分類編次為 12 類,390 條,條理分明。附圖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獨到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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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 1624 年)明.張介賓(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靈樞經(jīng)》分類編次為 12 類,390 條,條理分明。附圖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獨到之見。
《類證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著。采輯清代中葉以前的醫(yī)家著作,對于溫病、報病、婦科、外科各證,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證侯和不同治法。
治妊娠下血如故,名曰漏胞,胞干便死方∶
生地黃半斤, 咀,以清酒二升,煮三沸,絞去滓服之,無時,能多服佳。(姚大夫加黃雌雞一頭,治如食法,崔氏取雞血和藥中服之。)
治妊娠血下不止,名曰漏胞,血盡子死方∶
干地黃,搗末,以三指撮,酒服,不過三服。
又方生地黃汁一升,以清酒四合,煮三四沸,頓服,不止頻服。
又方干姜(二兩) 干地黃(四兩)
上二味治下篩,以酒服方寸匕,日再,三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