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醫(yī)心方》 求子第二十一

    作者: 日本、丹波康賴

    《千金方》云∶夫婚姻生育者,人倫之本,王化之基。圣人設(shè)教備論,厥旨后生,莫能精曉,臨事之日,昏爾若愚,今具述求子之法,以貽后嗣,同志之士,或可覽焉。

    又云∶夫欲求子者,先知夫妻本命、五行相生及與德合并本命不在子伏死墓中生者,則求子必得。若其本命五行相克及與形殺沖破并在子休死墓中生者,則求子不可得。慎無措意,縱后得者,于后方欲示人。若其相生,并遇福德者,仍者須依法如方,避乎禁忌,則所誕兒子,盡善盡美,難以具陳矣。

    又云∶夫欲令兒子吉良者,交會之日當(dāng)避景丁日及弦、望、朔、晦、大風(fēng)、大雨、大霧、大寒、大暑、雷、電、霹靂、天地昏冥、日月無光、虹霓、地動(dòng)、日月薄蝕,此時(shí)受胎,非只百倍損于父母,生子或喑、、聾、KT頑愚、癲狂、攣跋、盲眇、多病,短壽、不孝、不仁,又避火光星辰之下,神廟佛寺之中,井灶、清廁之側(cè),墳?zāi)故琄T之旁,皆悉不可。

    又云∶夫交會如法,則消福德,大圣善人降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調(diào)順,所作合應(yīng),家道日隆,祥瑞竟集;若不如法,則有薄福,愚癡惡人來托胎中,令父母性行兇險(xiǎn),所作不成,家道日否,咎征屢至,雖生成長,國滅身亡。夫禍福之征,有如影響,此乃必然之理,何不思之。

    又云∶以夜半后生氣時(shí)瀉精,有子皆男,必壽而賢明高爵也。(今按∶《大清經(jīng)》云∶從夜半日中為生氣,從日中至夜半為死氣。)又云∶王相日、貴宿日尤吉。(其曰有本書。)《產(chǎn)經(jīng)》云∶黃帝曰∶人之始生,本在于胎合陰陽也。夫合陰陽之時(shí),必避九殃。九殃者,日中之子,生則嘔逆,一也;夜半之子,天地閉塞,不喑則聾盲,二也;日蝕之子,體戚毀傷,三也;雷電之子,天怒頭威,必易服狂,四也;月蝕之子,與母俱兇,五也;虹霓之子,若作不祥,六也;冬夏日至之子,生害父母,七也;弦望之子,必為亂兵風(fēng)盲,八也;醉飽之子,必為病癲、疽、痔、有瘡,九也。

    又云∶有五觀子生不祥∶月水未清,一觀也;父母有瘡,二觀也;喪服未除有子,三觀也;溫病未愈有子,身親喪,四觀也;妊身而憂恐重復(fù)驚惶,五觀也。

    《玉房秘訣》云∶合陰陽有七忌∶第一之忌,晦朔弦望,以合陰陽,損氣,以是生子,子必刑殘,宜深慎之。

    第二之忌,雷風(fēng)天地感動(dòng),以合陰陽,血脈涌,以是生子,子必癰腫。

    第三之忌,新飲酒飽食,谷氣未行,以合陰陽,腹中膨亨,小便白濁,以是生子,子必癲狂。

    第四之忌,新小便,精氣竭以合陰陽,經(jīng)脈得澀,以是生子,必妖孽。

    第五之忌,勞倦重?fù)?dān),志氣未安,以合陰陽,筋腰苦痛,以是生子,必夭殘。

    第六忌,新沐浴,發(fā)膚未燥,以合陰陽,令人短氣,以是生子,子必不全。

    第七忌,兵堅(jiān)盛怒,莖脈痛,當(dāng)令不合,內(nèi)傷有病。如此為七傷。

    又云∶人生喑聾者,是臘目暮之子。臘暮百鬼聚會,終夜不息,君子齋戒,小人私合陰陽,其子必喑聾。

    人生傷死者,名曰火子。燃燭未滅而合陰陽,有子必傷,死市人。

    人生癲狂,是雷電之子,四月五月大雨霹靂,君子齋戒,小人私合陰陽,有子必癲狂。

    人生為虎野狼所食者,重服之子,孝子戴麻,不食肉,君子羸頓,小人私合陰陽,有子必為虎野狼所合。

    人生溺死者,父母過藏胞于銅器中,覆以銅器,埋于陰垣下,入地七尺,名曰童子裹,溺死水中。

    又云∶大風(fēng)之子多病,雷電之子狂癲,大醉之子必癡狂,勞倦之子必夭傷,月經(jīng)之子兵亡,黃昏之子多變,人定之子不暗則聾,日入之子口舌不祥,日中之子癲病,晡時(shí)之子自毀傷。

    又云∶素女曰∶求子法自有常體,清心遠(yuǎn)慮,安定其襟袍,垂虛齋戒,以婦人月經(jīng)后三日,夜半之后,雞鳴之前,嬉戲令女盛(咸,或本)動(dòng),乃往從之,適其道理,同其快樂,卻身施瀉,下精,欲得去玉門入半寸,不爾過子宮,千翼。勿過遠(yuǎn)至麥齒,遠(yuǎn)則過子門,不入子戶。若依道術(shù),有有子賢良而老壽也。

    又云∶彭祖曰∶求子之法,當(dāng)蓄養(yǎng)精氣,勿數(shù)施舍,以婦人月事斷絕,潔凈三五日而交有子,則男聽明才智,老壽高貴,生女清賢,配貴人。

    又云∶常向晨之際,以御陰陽,利身便軀,精光益張,生子富長命。

    又云∶素女曰∶夫人合陰陽,當(dāng)避禁忌,常乘生氣,無不老壽。若夫婦俱老,雖生化有子,皆不壽也。

    又云∶男女滿百歲,生子亦不壽,八十男可御十五、十八女,則生子不犯禁忌,皆壽老。

    女子五十得少夫,亦有子。

    又云∶婦人懷子未滿三月以成子,取男子冠纓燒之,以取灰,以酒盡服之,生子富貴明達(dá),秘之秘之。

    又云∶婦人無子,令婦人左手持小豆二七枚,右手扶男子陰頭納女陰中,左手納豆著口中,女自男陰同入,聞男陰精下,女仍當(dāng)咽豆,有效,萬全不失一也。

    洞玄子云∶幾欲求子,候女之月經(jīng)斷后,則交接之。一日三日為男,四日五日為女,五日以后,徒損精力,終無益也。交接泄精之時(shí),候女快來,須與一時(shí)同泄,泄必須盡。先令女正面仰臥,端心一意,閉目內(nèi)想,受精氣。故老子曰∶夜半得子為上壽,夜半前得子為中壽,夜半后得子下壽。

    又云∶凡女子懷孕之后,須行善事,勿視惡色,勿聽惡語,省淫欲,勿咒咀,勿罵詈,勿驚恐,勿勞倦,勿妄語,勿憂愁,勿食生冷醋滑熱食,勿乘車馬,勿登,勿臨深,勿下,勿急行,勿服餌,勿針灸。皆須端心正念,常聽經(jīng)書,遂令男女如是,聰明智慧,忠真貞良,所謂胎教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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