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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歌】諸刺入肉系外傷,螻蛄搗涂最為良,如刺已出仍作痛,再涂螻蛄即無妨。
【注】諸刺入肉,外傷之證也。軟淺者以針撥出,硬深者搗螻蛄涂之,少時即出,如刺已出而仍作痛者,再以螻蛄涂之即愈。
《脾胃論》(公元 1249 年)金.李杲(東垣、明之)著。三卷。依據(jù)臨床實踐,結(jié)合醫(yī)學(xué)理論,認為脾胃在人體生理活動中最為 重要,提出“內(nèi)傷脾胃,百病由生”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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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歌】諸刺入肉系外傷,螻蛄搗涂最為良,如刺已出仍作痛,再涂螻蛄即無妨。
【注】諸刺入肉,外傷之證也。軟淺者以針撥出,硬深者搗螻蛄涂之,少時即出,如刺已出而仍作痛者,再以螻蛄涂之即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