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醫(yī)貫》(公元 1687 年)明.趙獻可(養(yǎng)葵)著。六卷。發(fā)明《薛立齋醫(yī)案》之說,以命門真火、真水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論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樁怍《醫(yī)貫貶》予以批評。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8。孕病不分須診乳,五月之后乳房升,何以知其母子吉,身雖有病脈和平。
【注】婦人經水不至,不分是孕是病者,五個月之后,以孕婦乳房辨之。若乳房升大有乳者,是孕,若乳房不大無乳者,是病也。凡孕婦有病,其險可知,亦何以知其母子俱吉,惟診其脈象和平,則雖有病,知均吉無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