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醫(yī)宗金鑒》 禽獸魚蟲禁忌并治第二十四

    作者: 吳謙

    『金匱要略』二十四、二十五兩門,原列在卷末,其文似后人補入,注家或注、或刪,但傳世已久,難以削去。茲仍附原文,另為一篇,以存參考云。

    凡飲食滋味,以養(yǎng)于身,食之有妨,反能為害。自非服藥煉液,焉能不飲食乎?切見時人不閑調(diào)攝,疾疢競起,若不因食而生,茍全其生,須知切忌者矣。所食之味,有與病相宜,有與身為害,若得宜。則益體,害則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難療。凡煮藥飲汁,以解毒者,雖云救急,不可熱飲,諸毒病得熱更甚,宜冷飲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腎病禁甘。

    【注】

    此言五藏有病,而禁之以五味何也?肝木病若與之以辛,辛助肺氣,恐□肝也,故肝病則禁辛。心火病若與之以咸,咸能益水,恐水□火也,故心病則禁咸。脾土病若與之以酸,酸味屬肝,恐木□土也,故脾病則禁酸。肺金病若與之以苦,苦味屬火,恐□金也,故肺病則禁苦。腎水病若與之以甘,甘能補脾,脾主□水,故腎病則禁甘。

    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腎,四季不食脾。辯曰:春不食肝者,為肝氣王,脾氣敗,若食肝則又補肝,脾氣敗尤甚,不可救。又肝王之時,不可死氣入肝,恐傷魂也。若非王時,即虛,以肝補之,佳。余藏準此。

    【注】

    此言四時,有宜食,有不宜食者。如春為肝王,則脾弱,故宜食脾,而不宜食肝,若食肝,則肝益王,而脾更弱,故曰:不可救。又云:肝王之時,不可以死氣入肝,即『內(nèi)經(jīng)』毋伐天和之意。若伐天和,則傷肝,肝主魂,恐復傷魂也。若非王時,即虛,虛則以肝補肝,故謂之佳,余藏準此。

    凡肝藏自不可輕啖,自死者彌甚。

    【注】

    謂諸畜獸臨殺之時,心有所驚,肝有所忿,食之俱不利,故曰:不可輕啖,如獸自死者,必中毒而死,更不可食也。

    凡心皆為神識所舍,勿食之,使人來生復其對報矣。

    【注】

    人與物雖別,而貪生畏死之心則一也,惟其心為神識所舍,故曰:勿食之

    凡肉及肝落地不□塵土者,不可食之。

    豬肉落水浮者,不可食。

    諸肉不干,火炙而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

    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

    諸五藏及魚,投地塵土不污者,不可食之。

    【注】

    以上五條,皆怪異非常,必不可食之。

    諸肉及魚,若狗不食、鳥不啄者,不可食之。

    【注】

    凡禽獸不食之肉,必有毒,不可食之。

    肉中有如朱點者,不可食之。

    【注】

    朱點惡血所聚,此色惡不食也。

    父母及本身所屬之相,不可食,食之令人神魂不安。

    【注】

    此為仁人孝子之心也。

    食肥肉及熱羹,不可飲冷水。

    【注】

    食肥肉熱羹后,繼飲冷水,冷熱相搏,膩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痞變積,慎之慎之。

    穢飲餒肉臭魚,食之皆傷人。

    【注】

    言敗腐之物,皆不宜食也。

    自死禽獸口閉者,不可食之。

    【注】

    凡自死之物,其肉皆有毒,口閉則毒不得外泄,切不可食。

    六畜自死,皆疫死,則有毒,不可食之。

    【注】

    疫毒能死六畜,其肉必有疫毒,故不可食。

    獸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殺人。

    【注】

    凡獸北向自死,及死不僵而伏地者,食之多殺人。

    食生肉飽,飲乳,變白蟲。

    【注】

    食生肉飽,即飲奶酪,則成濕熱,必變生白蟲。

    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堅積,宜利藥下之。

    【注】

    疫死牛肉,有毒不可食,食之若洞瀉,為其毒自下,或致堅積,宜下藥利之。

    脯藏米甕中有毒,及經(jīng)夏食之,發(fā)腎病。

    【注】

    脯肉藏米甕中,受濕熱郁蒸之氣,及經(jīng)夏已腐者,食之腐氣入腎,故發(fā)腎疾。

    治自死六畜肉中毒,用黃蘗搗屑,取方寸匕服。

    【注】

    六畜自死,肉中有毒,中其毒者,以此方服之,若能解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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