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醫(yī)學(xué)衷中參西錄》 27.溫病兼嘔吐

    作者: 張錫純

    天津楊姓媼,年過五旬,于季春得溫病兼嘔吐。

    病因家庭勃溪,激動肝膽之火,繼因汗出受風(fēng),遂得此證。

    證候表里壯熱,嘔吐甚劇,不能服藥,少進飲食亦皆吐出。舌苔白濃,中心微黃。大便三日未行。其脈左部弦長,右部洪長,重按皆實。

    診斷此少陽陽明合病也。為其外感之熱已入陽明胃府,是以表里俱壯熱,而舌苔已黃,為其激動之火積于少陽肝膽,是以其火上沖頻作嘔吐。治此證者欲其受藥不吐,當(dāng)變湯劑為散,且又分毫無藥味,庶可奏效。

    處方生石膏(一兩細末) 鮮梨(兩大個)

    將梨去皮,切片,蘸石膏末,細細嚼服。

    復(fù)診將梨片與石膏末嚼服一強半未吐,遲兩點鐘又將所余者服完,自此不復(fù)嘔吐,可進飲食,大便通下一次。診其脈猶有余熱,問其心中亦仍覺熱,而較前則大輕減矣。擬改用湯劑。以清其未盡之熱。

    處方生石膏(一兩搗細) 生杭芍(八錢) 玄參(三錢) 沙參(三錢)連翹(二錢) 甘草(二錢) 鮮白茅根(三錢)

    藥共七味,先將前六味水煎十余沸,入鮮白茅根再煎三四沸,取湯一大盅,溫服。

    效果將藥如法煎服一劑,熱又減退若干,脈象已近和平,遂即原方將石膏改用六錢,芍藥改用四錢,又服一劑,病遂全愈。

    或問石膏為清陽明之主藥,此證原陽明少陽均有實熱,何以用石膏但清陽明之熱而病即可愈?答曰∶凡藥服下,原隨氣血流行無處不到。石膏雖善清陽明之熱,究之,凡臟腑間蘊有實熱,石膏皆能清之。且凡嘔吐者皆氣上逆也,石膏末服,其石質(zhì)之重墜大能折其上逆之氣使之下行,又有梨片之甘涼開胃者以輔之,所以奏效甚捷也。若當(dāng)秋夏之交無鮮梨時,可以西瓜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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