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大封司馬問于岐伯曰;水克火者也,人有飲水而火不解者,豈火不能制水乎?岐伯曰:人生于火,養(yǎng)于水。水養(yǎng)火者,先天之真水也。水克火者,后天之邪水也。飲水而火熱不解者,外水不能救內(nèi)火也。大封司馬曰:余終不解其義,幸明示之。岐伯曰:天開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寅實有火也。天地以陽氣為生,以陰氣為殺。陽即火,陰即水也。然而火不同,有形之火,離火也。無形之火,干火也。有形之火,水之所克。無形之火,水之所生。飲水而火不解者,無形之火得有形之水而不相入也。豈惟不能解,且有激之而火熾者。大封司馬曰:然則水不可飲乎?岐伯曰:水可少飲以解燥。不可暢飲以解氛。大封司馬曰:此何故乎?岐伯曰:無形之火旺,則有形之火微。無形之火衰則有形之火盛?;鸬盟礋耄囟囡嬎?,水多則無形之火因之益微矣。無形之火微,而有形之火愈增酷烈之勢,此外水之所以不能救內(nèi)火,非水之不克火也。大封司馬曰:何以治之?岐伯曰:補先天無形之水,則無形之火自息矣,不可見其火熱飲水不解,勸多飲以速亡也。
陳士鐸曰:水分有形無形,何疑于水哉。水克有形之火,難克無形之火,故水不可飲也。說得端然實理,非泛然而論也。
《本草從新》(公元 1757 年)清.吳儀洛(遵程)著。 十八卷。以《本草備要》為依據(jù),一部分照舊,一部分增改,較為完善 。
(公元 1694 年)清.汪昂(讱庵)著。四卷。 選擇臨床常用藥 460 種,以藥性病情互相闡發(fā),論述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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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封司馬問于岐伯曰;水克火者也,人有飲水而火不解者,豈火不能制水乎?岐伯曰:人生于火,養(yǎng)于水。水養(yǎng)火者,先天之真水也。水克火者,后天之邪水也。飲水而火熱不解者,外水不能救內(nèi)火也。大封司馬曰:余終不解其義,幸明示之。岐伯曰:天開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寅實有火也。天地以陽氣為生,以陰氣為殺。陽即火,陰即水也。然而火不同,有形之火,離火也。無形之火,干火也。有形之火,水之所克。無形之火,水之所生。飲水而火不解者,無形之火得有形之水而不相入也。豈惟不能解,且有激之而火熾者。大封司馬曰:然則水不可飲乎?岐伯曰:水可少飲以解燥。不可暢飲以解氛。大封司馬曰:此何故乎?岐伯曰:無形之火旺,則有形之火微。無形之火衰則有形之火盛?;鸬盟礋耄囟囡嬎?,水多則無形之火因之益微矣。無形之火微,而有形之火愈增酷烈之勢,此外水之所以不能救內(nèi)火,非水之不克火也。大封司馬曰:何以治之?岐伯曰:補先天無形之水,則無形之火自息矣,不可見其火熱飲水不解,勸多飲以速亡也。
陳士鐸曰:水分有形無形,何疑于水哉。水克有形之火,難克無形之火,故水不可飲也。說得端然實理,非泛然而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