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素問識》 刺志論篇第五十三

    馬云。志者。記也。篇內(nèi)。言虛實之要。及瀉實補虛之法。當記之不忘。故名篇。吳改虛實要論。云。

    舊作刺志論。今以篇內(nèi)之言無當。僭改。簡按篇首論虛實。而篇末結(jié)以針法補瀉之義。斯為刺志也。改易篇名。

    卻無謂矣。

    氣實形實氣虛形虛

    馬云。凡氣與形。谷與氣。脈與血相稱者為常。而相反者為病也。氣者。人身之氣也。(如營氣衛(wèi)氣。是也。)形者。人之形體也。(次節(jié)。岐伯以身字代形字。)氣實則形實。氣虛則形虛。此其相稱者為常。而相反則為病矣。然此氣之虛實。必于脈而驗之。但不可即謂氣為脈也。觀下文有血脈對舉者可知。王注引陰陽應(yīng)象大論之形歸氣。以驗其虛實之同。甚有見。至以氣為脈氣。則非矣。

    氣虛身熱

    馬吳高并根據(jù)甲乙。氣字上。補氣盛身寒四字。是。

    脈少血多

    吳。少。作小。馬云。少。當作小。張云。脈盛血少者。陽實陰虛也。脈少血多者。

    陽虛陰實也。簡按血之多少。蓋察面而知之。

    得之傷寒

    馬云。此傷寒者。初時所感之寒。至于日久。則寒亦為熱矣。故熱論曰。凡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水熱穴論。帝曰。人傷于寒。而傳于熱。何也。岐伯曰。夫寒感則身熱。張云。按熱論篇曰。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本節(jié)。復(fù)以身寒者為傷寒。身熱者為傷暑。其說若乎相反。不知四時皆有傷寒。而傷暑惟在夏月。病不同時者。自不必辨。惟于夏至之后。有感寒暑。而同時為病者。則不可不察其陰陽也。蓋陰邪中人。則寒集于表。氣聚于里。故邪氣盛實。而身本因寒也。暑邪中人。則熱觸于外。氣傷于中。故正氣疲困。而因熱無寒也。

    此夏月寒暑之明辨。故以二者。并言于此。非謂凡患傷寒者。皆身寒無熱也。

    得之有所脫血濕居下也

    張云。谷入多者。胃熱善于消谷也。脫血者。亡其陰也。濕居下者。脾腎之不足。亦陰虛也。陰虛則無氣。故谷雖入多。而氣則少也。高云。夫谷入多。而氣反少者。其內(nèi)則得之有所脫血?;驖裥熬酉轮 :啺囱撘焊?。水濕歸下。并胃中津乏。故消谷善饑。與傷寒論。抵當湯治證。其理略同。王注。以脫血濕居下為一事??址?。

    谷入少而氣多

    張云。邪在胃。則不能食。故谷入少。邪在肺。則息喘滿。故氣多。

    胃及與肺

    吳刪與字。

    飲中熱也

    吳云。有痰飲者。脈來弦小。有中熱者。血出必多。張云。脈小者。血應(yīng)少。而反見其多。必或酒或飲。中于熱。而動之也。高云。夫脈小血反多者。其內(nèi)必飲酒中熱之病。酒行絡(luò)脈。故血多行于外。而虛于內(nèi)。故脈小。昂云。按靈素皆無痰字。惟此處有飲字。簡按中。讀如字。高注義長。

    脈有風(fēng)氣水漿不入

    張云。風(fēng)為陽邪。居于脈中。故脈大。水漿不入。則中焦無以生化。故血少。

    吳云。此上。皆釋反者為病之詞。

    入實者左手開針空也

    吳云???。上聲。馬云。大凡用針之法。右手持針。左手掐穴。方其入針瀉實之時。則左手掐穴。開針空以瀉之。及其去針補虛之時。則左手閉穴。閉針空以補之。張云。入實者。刺實也。

    入虛者。刺虛也。簡按據(jù)上文。虛者。氣出也。入虛。當是出虛。滑吳張志高。并作右手開針空。非也。當仍王及馬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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