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張云。厥者。逆也。氣逆則亂。故忽為眩仆脫絕。是名為厥。厥證之起于足者。厥發(fā)之始也。甚至猝倒暴厥。忽不知人。輕則漸蘇。重則即死。最為急候。后世不能詳察。但以手足寒熱為厥。又有以香港腳為厥者。謬之甚也。簡按千金方凡例。以厥為香港腳。然王注已言及之。則唐時有為其說者??芍?。考靈寒熱病篇曰。厥痹者。厥氣上及腹則死。此特似指香港腳沖心。雖仲景有寒厥熱厥之分。亦以手足為言。蓋彼以辨?zhèn)疅岫?/p>
實非若內(nèi)經(jīng)之所謂厥也。觀大奇論曰。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調(diào)經(jīng)論曰。血之與氣。并走于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姶陶撛?。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五絡(luò)俱竭。令人身脈皆重。而形無知也。
其狀若尸。或曰尸厥。若此者。豈止于手足寒熱。及香港腳之謂耶。今人多不知厥證。而皆指為中風也。夫中風者。病多經(jīng)絡(luò)之受傷。厥逆者。直因精氣之內(nèi)奪。表里虛實。病情當辨。名義不正。無怪其以風治厥也。醫(yī)中之害。莫此為甚。簡按厥。爾雅作。說文亦作。云。HT氣也。從從HT從欠。又云。。?;蚴 J酚洷鈧}傳。作蹶。劉熙釋名。厥。逆氣也。顏師古注急就章云。者。氣從下起。上行叉心脅也。厥有氣厥血厥痰厥酒厥臟厥蛔厥色厥等。景岳全書論之詳焉。
五指之表
張云。足指之端曰表。
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
簡按集聚同義。然集有止之意。國語。有隼集于陳侯之庭而死。是也。聚乃散之反。
皆從內(nèi)也
張云。其寒也非從外入。皆由內(nèi)而生也。故凡病陽虛者。必手足多寒。皆從指端始。
前陰
馬云。前陰者。陰器也。外腎也。簡按寧氏折骨分經(jīng)云。睪丸。外腎也。屬足厥陰肝經(jīng)。又韻會云。外腎為勢。宮刑男子割勢。據(jù)此則宦者去其宗筋者。割去睪丸也。
下氣上爭不能復
吳云。下氣。身半以下之氣也。上爭者。陽搏陰激。身半以下之氣。亦引而上爭也。
馬云。是在下之腎氣。乃因強力。而遂與上焦之氣相爭。不能復如其舊。高云。在下之陰氣。上爭于陽。致陽氣不能復。復。內(nèi)藏也。
精氣溢下
吳云。陰精之氣。涌溢泄出而下也。志云。陽氣上出。則陰臟之精氣。亦溢于下矣。簡按上古天真論。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知是亦言精氣漏泄。然彼由腎氣有余。此因上盛下虛。義遞異。
邪氣因從之
張云。陽虛則陰勝為邪。簡按吳云。邪氣。陽氣也。以其失所。目之為邪。此解太誤。
若改陽字作陰。則才通。
氣因于中
汪昂云。寒從內(nèi)發(fā)。即前不從外之意。高云。陰寒之邪氣因于中。而陽氣日衰。簡按此一句。諸說參差。甲乙。于。作所。而吳則以此四字。移上文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之上。馬則改因作困。張則以氣為上文之精氣邪氣。志則為氣因于中焦水谷之所生。并不甚清晰??忌舷挛囊?。汪高所釋似允當。今姑從之。
滲營其經(jīng)絡(luò)
張兆璜云。滲者。滲于脈外。營者。營于脈中。營氣宗氣。皆精陽之氣。營行于脈中。
諸陽之氣。淡滲于脈外。非獨衛(wèi)氣之行脈外也。
手足為之寒也
滑云。張子和曰。秋冬陰壯陽衰。人或恃賴壯勇??v情嗜欲于秋冬之時。則陽奪于內(nèi)。
陰氣下溢。邪氣上行。陽氣既衰。真精又竭。陽不榮養(yǎng)。陰氣獨行。故手足寒。發(fā)為寒厥也。
絡(luò)脈滿而經(jīng)脈虛
志云。靈樞經(jīng)脈篇曰。飲酒者。衛(wèi)氣先行皮膚。先充絡(luò)脈。夫衛(wèi)氣者。水谷之悍氣也。酒亦水谷悍熱之液。故從衛(wèi)氣。先行皮膚。從皮膚而充于絡(luò)脈。是不從脾氣。而行于經(jīng)脈。故絡(luò)脈滿。而經(jīng)脈虛也。
氣聚于脾中
馬云。下氣上爭。聚于脾中。志云。谷氣聚于脾中。高同。
腎氣日衰陽氣獨勝
宋本。日。作有。吳作自。甲乙。勝。作盛。(張氏醫(yī)通云。論得寒厥之由。以其人陽氣衰。不能滲榮其經(jīng)絡(luò)。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附子理中湯。論得熱厥之由。則謂其人必數(shù)醉。若飽以入房。氣聚于脾中。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加減腎氣丸。)
腹脹滿
甲乙。無脹字。馬云。下氣上爭。而行之于上。則下虛。故氣在腹。而不在足。所以腹中脹滿也。夫曰陰氣盛于上則腹?jié)M者。上文之寒厥。高云。陰寒之氣盛于上。則上下皆陰。而陽氣虛于下。下虛則腹脹滿。以明腹?jié)M而為寒厥之意。簡按張云。陰虛于下。則脾腎之氣不化。故腹為脹滿??址恰?/p>
陽氣盛于上
新校正。據(jù)甲乙。作腹?jié)M二字。詳辨其義?;鄰闹?。而馬吳諸家。仍原文而解之。簡按帝問有二或字。故舉陰氣盛于上。陽氣盛于上之兩端而答之。則新校正似是而卻非。馬云。乃上文之熱厥耳。
高云。陽熱之氣盛于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亂則心神不寧。故暴不知人。以明暴不知人。
而為熱厥之意。
下氣重上而邪氣逆
吳云。重。平聲。并也。邪氣。氣失其常之名也。簡按腹中論云。陽氣重上。
有余于上。此亦論厥逆也。即是同義。
不知人也
志云。猝然昏?;蚱蛽湟?。吳。此下。補逆之微者半日復。逆之甚者一日復。復則知人矣十九字。簡按經(jīng)文未知舊如此否。要之不可定然矣。
厥狀病能
馬云。能。音耐。禮運篇云。圣人耐以天下為一家。則能耐同。吳云。能。猶形也。張同。志云。病能者。能為奇恒之病也。簡按吳近是。詳見病能論篇首。
腫首頭重
簡按脈解篇。腫腰痛。著至教論。干嗌喉塞。乃與論語迅雷風烈。楚辭吉月辰良。并同字法。腫。志本作踵。非。
仆
甲乙。作眩仆。吳云。。目眩亂也。仆。顛仆也。馬云。眩而仆倒。乃上重下輕之證也。
陽明之厥
汪昂云。按陽明多血多氣。詳本癥病皆有余。與虛而厥者不同。
癲疾欲走呼
簡按陰陽類論云。罵詈妄行。巔疾為狂。王注。以腎水不勝。故胃氣盛。而顛為狂。蓋與此同證。詳見宣明五氣篇。
后不利
志云。食飲入胃。脾為轉(zhuǎn)輸。逆氣在脾。故后便不利。脾不轉(zhuǎn)運。則胃亦不和。是以食則嘔。
而不得臥也。
口干溺赤
甲乙???。作舌。志云。陰液不能上資。是以口干心痛。肺金不能通調(diào)于下。故溺赤。水火陰陽之氣。上下不爽。故腹?jié)M也。
涇溲
簡按諸家不釋。但張云。涇。音經(jīng)。水名。義難通。調(diào)經(jīng)論王注云。涇。大便也。溲。小便也。
楊上善云。涇作經(jīng)。婦人月經(jīng)也。吳云。涇。水行有常也。溲。溺KT也。涇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數(shù)說亦未穩(wěn)當。靈本神篇。亦有腹脹經(jīng)溲不利之文。經(jīng)。甲乙作涇。蓋涇溲是小溲。集韻。涇。去挺切。泉也。
劉熙釋名。水直波曰涇。涇。徑也。言道徑也。溲者。二便之通稱。(國語。少溲于豕牢。史記倉公傳。有大小溲語。吳越春秋。太宰奉溲惡。注。溲。即便也。惡。大便也。)故加涇字。別于大便。脈要精微論。言小便為水泉。此亦一證。
陰縮腫
甲乙。無腫字。是。
以經(jīng)取之
吳云。難經(jīng)曰。不盛不虛。以經(jīng)取之者。是正經(jīng)自病。不中他邪也。當自取其經(jīng)。(六十九難)正此謂也。馬云。若不盛不虛。則在膽取膽。而不取之肝。
在肝取肝。而不取之膽。所謂自取其經(jīng)也。即名之曰經(jīng)治。又曰經(jīng)刺。
太陰厥逆
張云。按六經(jīng)之厥。已具上文。此復言者??贾鸨?。自本節(jié)之下。另在第九卷中。
蓋彼此發(fā)明。原屬兩篇之文。乃王氏類移于此者。非本篇之重復也。
治主病者
張云。謂如本經(jīng)之左右上下。及原輸?shù)妊?。各有宜用。當審其所主而刺之。余準此?/p>
虛滿嘔變下泄清
吳云。少陰。腎也。腎間命門之火虛衰。不足以生脾土。故令虛滿。虛滿者。中虛而滿也。嘔變者。水谷已變。猶嘔逆而出。蓋少陰在下。故食至下焦。其色已變猶嘔也。泄清。下泄澄澈清冷也。志云。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而主化水谷。少陰氣厥。以致中焦虛滿。而變?yōu)閲I逆。上下水火之氣不交。故下泄清冷也。按嘔變。當作變嘔。靈五味篇云。若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與此篇大義相同。且有聲無物曰嘔。故不當作嘔出變異之物解。高云。有欲嘔之變證。簡按佛典有變吐之語。知是嘔變變嘔。乃嘔逆之謂。諸注恐屬強解。
前閉
高云。前陰閉結(jié)。
譫言
吳云。肝藏魂?;晔涫?。故譫言也。
不得前后
張云?;蜷]結(jié)不通?;蜻z失不禁。不得其常之謂也。三陰俱逆。則臟氣絕。陽明脈解篇曰。厥逆連經(jīng)則生。連臟則死。此之謂也。志云。陰關(guān)于下也。簡按此謂二便不通。張注?;蜻z失不禁。誤。
僵仆
高云。即上文發(fā)為仆之義。
嘔血善衄
志云。陽氣上逆則嘔血。陽熱在上則衄血。此太陽之氣。厥逆于上。以致迫血妄行。高云。陽熱之氣。
不行皮毛內(nèi)傷絡(luò)脈。陽絡(luò)傷則血外溢。故嘔血善衄。簡按吳本。無嘔血二字。義不相蒙。僭去之。非也。
機關(guān)不利
張云。機關(guān)者。筋骨要會之所也。膽者。筋其應。少陽厥逆。則筋不利。故為此機關(guān)腰項之病。
發(fā)腸癰不可治
張云。腸癰發(fā)于少陽厥逆者。相火之結(jié)毒也。故不可治。高云。少陽經(jīng)厥氣逆。則樞轉(zhuǎn)有乖。故機關(guān)不利不能樞轉(zhuǎn)。從外則發(fā)腸癰。發(fā)腸癰。則內(nèi)郁之氣。從癰而泄。不可治少陽之主病。當治陽明之腸癰。此少陽厥逆病能。發(fā)于陽明。當治陽明。故不言治主病者。簡按高。據(jù)仲景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盡自愈之例而釋之。未知于經(jīng)旨何如。存?zhèn)湟徽f。
驚者死
馬云。肝之病發(fā)為驚駭。而膽與之為表里。故驚則死矣。張云。其毒連臟。故當死。
喘咳身熱
志云。陽明氣厥則喘。上逆則咳也。陽明之氣主肌肉。故厥則身熱。
善驚衄嘔血
志云。二陽發(fā)病。主驚駭。衄血嘔血者。陽明乃悍熱之氣。厥氣上逆。則迫血妄行。
此病在氣。而及于經(jīng)血。高云。聞水音則善驚。熱迫于經(jīng)則衄嘔血。上文發(fā)腸癰。不可治少陽。當治陽明。是治陽明之意。已寓于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簡按腸癰治陽明。未見所據(jù)。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是脫文。
嘔沫
吳云。肺主治節(jié)。行下降之令。肺病則不能降。故虛滿而咳。虛滿之久。必有留沫。故嘔沫。
高云。肺氣滿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嘔沫。
手心主少陰
高云。手心主厥陰包絡(luò)。手少陰心經(jīng)。經(jīng)厥氣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氣也。心痛引喉。則兩火上炎而爍金。又兼身熱如焚如焰。則死不可治。馬云。邪客篇言。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精神去。神去則死。此所以死不可治。
腰不可以俯仰
吳云。其脈屬于小腸。小腸系腰之部分。故腰不可以俯仰。張云。四時氣篇曰。邪在小腸者。連睪系。屬于脊。故腰不可以俯仰也。簡按王以為錯簡文。吳張強為之解。似不切貼。
馬云。按全元起本。。作痙。。音熾。傷寒論。有剛?cè)帷/d。音敬。風強病也。此當以痙為是。后世互書者非。靈樞熱病篇第二十七節(jié)。有風痙證。高云。經(jīng)脈篇云。大腸手陽明之脈。是主津液。
今手陽明經(jīng)氣厥逆。津液不榮于經(jīng)脈。故當資手陽明經(jīng)之津液。簡按張云。。謂手臂肩項強直也。此蓋拘泥于本經(jīng)之所流注。故云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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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云。厥者。逆也。氣逆則亂。故忽為眩仆脫絕。是名為厥。厥證之起于足者。厥發(fā)之始也。甚至猝倒暴厥。忽不知人。輕則漸蘇。重則即死。最為急候。后世不能詳察。但以手足寒熱為厥。又有以香港腳為厥者。謬之甚也。簡按千金方凡例。以厥為香港腳。然王注已言及之。則唐時有為其說者??芍?。考靈寒熱病篇曰。厥痹者。厥氣上及腹則死。此特似指香港腳沖心。雖仲景有寒厥熱厥之分。亦以手足為言。蓋彼以辨?zhèn)疅岫?/p>
實非若內(nèi)經(jīng)之所謂厥也。觀大奇論曰。暴厥者。不知與人言。調(diào)經(jīng)論曰。血之與氣。并走于上。則為大厥。厥則暴死。氣復反則生。不反則死??姶陶撛?。手足少陰太陰。足陽明五絡(luò)俱竭。令人身脈皆重。而形無知也。
其狀若尸。或曰尸厥。若此者。豈止于手足寒熱。及香港腳之謂耶。今人多不知厥證。而皆指為中風也。夫中風者。病多經(jīng)絡(luò)之受傷。厥逆者。直因精氣之內(nèi)奪。表里虛實。病情當辨。名義不正。無怪其以風治厥也。醫(yī)中之害。莫此為甚。簡按厥。爾雅作。說文亦作。云。HT氣也。從從HT從欠。又云。。?;蚴 J酚洷鈧}傳。作蹶。劉熙釋名。厥。逆氣也。顏師古注急就章云。者。氣從下起。上行叉心脅也。厥有氣厥血厥痰厥酒厥臟厥蛔厥色厥等。景岳全書論之詳焉。
五指之表
張云。足指之端曰表。
集于足下而聚于足心
簡按集聚同義。然集有止之意。國語。有隼集于陳侯之庭而死。是也。聚乃散之反。
皆從內(nèi)也
張云。其寒也非從外入。皆由內(nèi)而生也。故凡病陽虛者。必手足多寒。皆從指端始。
前陰
馬云。前陰者。陰器也。外腎也。簡按寧氏折骨分經(jīng)云。睪丸。外腎也。屬足厥陰肝經(jīng)。又韻會云。外腎為勢。宮刑男子割勢。據(jù)此則宦者去其宗筋者。割去睪丸也。
下氣上爭不能復
吳云。下氣。身半以下之氣也。上爭者。陽搏陰激。身半以下之氣。亦引而上爭也。
馬云。是在下之腎氣。乃因強力。而遂與上焦之氣相爭。不能復如其舊。高云。在下之陰氣。上爭于陽。致陽氣不能復。復。內(nèi)藏也。
精氣溢下
吳云。陰精之氣。涌溢泄出而下也。志云。陽氣上出。則陰臟之精氣。亦溢于下矣。簡按上古天真論。二八腎氣盛。天癸至。精氣溢瀉。知是亦言精氣漏泄。然彼由腎氣有余。此因上盛下虛。義遞異。
邪氣因從之
張云。陽虛則陰勝為邪。簡按吳云。邪氣。陽氣也。以其失所。目之為邪。此解太誤。
若改陽字作陰。則才通。
氣因于中
汪昂云。寒從內(nèi)發(fā)。即前不從外之意。高云。陰寒之邪氣因于中。而陽氣日衰。簡按此一句。諸說參差。甲乙。于。作所。而吳則以此四字。移上文前陰者宗筋之所聚之上。馬則改因作困。張則以氣為上文之精氣邪氣。志則為氣因于中焦水谷之所生。并不甚清晰??忌舷挛囊?。汪高所釋似允當。今姑從之。
滲營其經(jīng)絡(luò)
張兆璜云。滲者。滲于脈外。營者。營于脈中。營氣宗氣。皆精陽之氣。營行于脈中。
諸陽之氣。淡滲于脈外。非獨衛(wèi)氣之行脈外也。
手足為之寒也
滑云。張子和曰。秋冬陰壯陽衰。人或恃賴壯勇??v情嗜欲于秋冬之時。則陽奪于內(nèi)。
陰氣下溢。邪氣上行。陽氣既衰。真精又竭。陽不榮養(yǎng)。陰氣獨行。故手足寒。發(fā)為寒厥也。
絡(luò)脈滿而經(jīng)脈虛
志云。靈樞經(jīng)脈篇曰。飲酒者。衛(wèi)氣先行皮膚。先充絡(luò)脈。夫衛(wèi)氣者。水谷之悍氣也。酒亦水谷悍熱之液。故從衛(wèi)氣。先行皮膚。從皮膚而充于絡(luò)脈。是不從脾氣。而行于經(jīng)脈。故絡(luò)脈滿。而經(jīng)脈虛也。
氣聚于脾中
馬云。下氣上爭。聚于脾中。志云。谷氣聚于脾中。高同。
腎氣日衰陽氣獨勝
宋本。日。作有。吳作自。甲乙。勝。作盛。(張氏醫(yī)通云。論得寒厥之由。以其人陽氣衰。不能滲榮其經(jīng)絡(luò)。陽氣日損。陰氣獨在。故手足為之寒也。附子理中湯。論得熱厥之由。則謂其人必數(shù)醉。若飽以入房。氣聚于脾中。腎氣日衰。陽氣獨勝。故手足為之熱也。加減腎氣丸。)
腹脹滿
甲乙。無脹字。馬云。下氣上爭。而行之于上。則下虛。故氣在腹。而不在足。所以腹中脹滿也。夫曰陰氣盛于上則腹?jié)M者。上文之寒厥。高云。陰寒之氣盛于上。則上下皆陰。而陽氣虛于下。下虛則腹脹滿。以明腹?jié)M而為寒厥之意。簡按張云。陰虛于下。則脾腎之氣不化。故腹為脹滿??址恰?/p>
陽氣盛于上
新校正。據(jù)甲乙。作腹?jié)M二字。詳辨其義?;鄰闹?。而馬吳諸家。仍原文而解之。簡按帝問有二或字。故舉陰氣盛于上。陽氣盛于上之兩端而答之。則新校正似是而卻非。馬云。乃上文之熱厥耳。
高云。陽熱之氣盛于上。則下氣重上。而邪氣逆。逆則陽氣亂。亂則心神不寧。故暴不知人。以明暴不知人。
而為熱厥之意。
下氣重上而邪氣逆
吳云。重。平聲。并也。邪氣。氣失其常之名也。簡按腹中論云。陽氣重上。
有余于上。此亦論厥逆也。即是同義。
不知人也
志云。猝然昏?;蚱蛽湟?。吳。此下。補逆之微者半日復。逆之甚者一日復。復則知人矣十九字。簡按經(jīng)文未知舊如此否。要之不可定然矣。
厥狀病能
馬云。能。音耐。禮運篇云。圣人耐以天下為一家。則能耐同。吳云。能。猶形也。張同。志云。病能者。能為奇恒之病也。簡按吳近是。詳見病能論篇首。
腫首頭重
簡按脈解篇。腫腰痛。著至教論。干嗌喉塞。乃與論語迅雷風烈。楚辭吉月辰良。并同字法。腫。志本作踵。非。
仆
甲乙。作眩仆。吳云。。目眩亂也。仆。顛仆也。馬云。眩而仆倒。乃上重下輕之證也。
陽明之厥
汪昂云。按陽明多血多氣。詳本癥病皆有余。與虛而厥者不同。
癲疾欲走呼
簡按陰陽類論云。罵詈妄行。巔疾為狂。王注。以腎水不勝。故胃氣盛。而顛為狂。蓋與此同證。詳見宣明五氣篇。
后不利
志云。食飲入胃。脾為轉(zhuǎn)輸。逆氣在脾。故后便不利。脾不轉(zhuǎn)運。則胃亦不和。是以食則嘔。
而不得臥也。
口干溺赤
甲乙???。作舌。志云。陰液不能上資。是以口干心痛。肺金不能通調(diào)于下。故溺赤。水火陰陽之氣。上下不爽。故腹?jié)M也。
涇溲
簡按諸家不釋。但張云。涇。音經(jīng)。水名。義難通。調(diào)經(jīng)論王注云。涇。大便也。溲。小便也。
楊上善云。涇作經(jīng)。婦人月經(jīng)也。吳云。涇。水行有常也。溲。溺KT也。涇溲不利。言常行之小便不利也。數(shù)說亦未穩(wěn)當。靈本神篇。亦有腹脹經(jīng)溲不利之文。經(jīng)。甲乙作涇。蓋涇溲是小溲。集韻。涇。去挺切。泉也。
劉熙釋名。水直波曰涇。涇。徑也。言道徑也。溲者。二便之通稱。(國語。少溲于豕牢。史記倉公傳。有大小溲語。吳越春秋。太宰奉溲惡。注。溲。即便也。惡。大便也。)故加涇字。別于大便。脈要精微論。言小便為水泉。此亦一證。
陰縮腫
甲乙。無腫字。是。
以經(jīng)取之
吳云。難經(jīng)曰。不盛不虛。以經(jīng)取之者。是正經(jīng)自病。不中他邪也。當自取其經(jīng)。(六十九難)正此謂也。馬云。若不盛不虛。則在膽取膽。而不取之肝。
在肝取肝。而不取之膽。所謂自取其經(jīng)也。即名之曰經(jīng)治。又曰經(jīng)刺。
太陰厥逆
張云。按六經(jīng)之厥。已具上文。此復言者??贾鸨?。自本節(jié)之下。另在第九卷中。
蓋彼此發(fā)明。原屬兩篇之文。乃王氏類移于此者。非本篇之重復也。
治主病者
張云。謂如本經(jīng)之左右上下。及原輸?shù)妊?。各有宜用。當審其所主而刺之。余準此?/p>
虛滿嘔變下泄清
吳云。少陰。腎也。腎間命門之火虛衰。不足以生脾土。故令虛滿。虛滿者。中虛而滿也。嘔變者。水谷已變。猶嘔逆而出。蓋少陰在下。故食至下焦。其色已變猶嘔也。泄清。下泄澄澈清冷也。志云。少陰之氣。上與陽明相合。而主化水谷。少陰氣厥。以致中焦虛滿。而變?yōu)閲I逆。上下水火之氣不交。故下泄清冷也。按嘔變。當作變嘔。靈五味篇云。若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與此篇大義相同。且有聲無物曰嘔。故不當作嘔出變異之物解。高云。有欲嘔之變證。簡按佛典有變吐之語。知是嘔變變嘔。乃嘔逆之謂。諸注恐屬強解。
前閉
高云。前陰閉結(jié)。
譫言
吳云。肝藏魂?;晔涫?。故譫言也。
不得前后
張云?;蜷]結(jié)不通?;蜻z失不禁。不得其常之謂也。三陰俱逆。則臟氣絕。陽明脈解篇曰。厥逆連經(jīng)則生。連臟則死。此之謂也。志云。陰關(guān)于下也。簡按此謂二便不通。張注?;蜻z失不禁。誤。
僵仆
高云。即上文發(fā)為仆之義。
嘔血善衄
志云。陽氣上逆則嘔血。陽熱在上則衄血。此太陽之氣。厥逆于上。以致迫血妄行。高云。陽熱之氣。
不行皮毛內(nèi)傷絡(luò)脈。陽絡(luò)傷則血外溢。故嘔血善衄。簡按吳本。無嘔血二字。義不相蒙。僭去之。非也。
機關(guān)不利
張云。機關(guān)者。筋骨要會之所也。膽者。筋其應。少陽厥逆。則筋不利。故為此機關(guān)腰項之病。
發(fā)腸癰不可治
張云。腸癰發(fā)于少陽厥逆者。相火之結(jié)毒也。故不可治。高云。少陽經(jīng)厥氣逆。則樞轉(zhuǎn)有乖。故機關(guān)不利不能樞轉(zhuǎn)。從外則發(fā)腸癰。發(fā)腸癰。則內(nèi)郁之氣。從癰而泄。不可治少陽之主病。當治陽明之腸癰。此少陽厥逆病能。發(fā)于陽明。當治陽明。故不言治主病者。簡按高。據(jù)仲景嘔家有癰膿。不可治嘔。膿盡自愈之例而釋之。未知于經(jīng)旨何如。存?zhèn)湟徽f。
驚者死
馬云。肝之病發(fā)為驚駭。而膽與之為表里。故驚則死矣。張云。其毒連臟。故當死。
喘咳身熱
志云。陽明氣厥則喘。上逆則咳也。陽明之氣主肌肉。故厥則身熱。
善驚衄嘔血
志云。二陽發(fā)病。主驚駭。衄血嘔血者。陽明乃悍熱之氣。厥氣上逆。則迫血妄行。
此病在氣。而及于經(jīng)血。高云。聞水音則善驚。熱迫于經(jīng)則衄嘔血。上文發(fā)腸癰。不可治少陽。當治陽明。是治陽明之意。已寓于上。故此不言治主病者。簡按腸癰治陽明。未見所據(jù)。其不言治主病者。恐是脫文。
嘔沫
吳云。肺主治節(jié)。行下降之令。肺病則不能降。故虛滿而咳。虛滿之久。必有留沫。故嘔沫。
高云。肺氣滿咳。不能四布其水津。故善嘔沫。
手心主少陰
高云。手心主厥陰包絡(luò)。手少陰心經(jīng)。經(jīng)厥氣逆。皆有心痛之病。喉者。肺氣也。心痛引喉。則兩火上炎而爍金。又兼身熱如焚如焰。則死不可治。馬云。邪客篇言。心者。五臟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其臟堅固。邪弗能容也。容之則心傷。心傷則精神去。神去則死。此所以死不可治。
腰不可以俯仰
吳云。其脈屬于小腸。小腸系腰之部分。故腰不可以俯仰。張云。四時氣篇曰。邪在小腸者。連睪系。屬于脊。故腰不可以俯仰也。簡按王以為錯簡文。吳張強為之解。似不切貼。
馬云。按全元起本。。作痙。。音熾。傷寒論。有剛?cè)帷/d。音敬。風強病也。此當以痙為是。后世互書者非。靈樞熱病篇第二十七節(jié)。有風痙證。高云。經(jīng)脈篇云。大腸手陽明之脈。是主津液。
今手陽明經(jīng)氣厥逆。津液不榮于經(jīng)脈。故當資手陽明經(jīng)之津液。簡按張云。。謂手臂肩項強直也。此蓋拘泥于本經(jīng)之所流注。故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