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桂枝、麻黃,太陽風寒主方也。若至三日之久,正將入陽明、太陰之期,業(yè)經汗、下、溫針,而病仍不解,則事當大壞,未必猶在太陽。即太陽未罷,而亦未必尚屬太陽桂、麻之證,是宜審觀脈證,另立新法,故總立壞病之綱,詳開救逆之門也。
《醫(yī)貫》(公元 1687 年)明.趙獻可(養(yǎng)葵)著。六卷。發(fā)明《薛立齋醫(yī)案》之說,以命門真火、真水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論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樁怍《醫(yī)貫貶》予以批評。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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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麻黃,太陽風寒主方也。若至三日之久,正將入陽明、太陰之期,業(yè)經汗、下、溫針,而病仍不解,則事當大壞,未必猶在太陽。即太陽未罷,而亦未必尚屬太陽桂、麻之證,是宜審觀脈證,另立新法,故總立壞病之綱,詳開救逆之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