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二十葉,后十行注∶取自然汗(“汗”當(dāng)作“汁”。)
二十三葉,一行∶□參(原本破損,以藥味次第考之,當(dāng)是“玄參”。)后九行∶□□□□(原本破損,不可考,薛本、顧本亦無。張本作“研細(xì)用”。)后十行∶□□(□□□□□□原本破損,薛本、張本“□□”作“湯末”,“□□□”作“同上二”,“□□□”作“中立練”。按“立練”二字有誤。)
二十四葉,五行∶黑膏溫(“膏”當(dāng)作“骨”。)
另修治藥法第二十葉至二十三葉止,此四葉宋刻上排藥味上俱空一字,今刻誤作頂格并證。
道光癸未歲吳門黃氏士禮HT 開雕同邑施南金書
《類證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著。采輯清代中葉以前的醫(yī)家著作,對于溫病、報病、婦科、外科各證,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證侯和不同治法。
(公元 588 年)劉宋,雷斅著。三卷。是論述藥物加工制作的專書。原書已佚,其內(nèi)容散見于《證類本草》中,近人有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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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葉,后十行注∶取自然汗(“汗”當(dāng)作“汁”。)
二十三葉,一行∶□參(原本破損,以藥味次第考之,當(dāng)是“玄參”。)后九行∶□□□□(原本破損,不可考,薛本、顧本亦無。張本作“研細(xì)用”。)后十行∶□□(□□□□□□原本破損,薛本、張本“□□”作“湯末”,“□□□”作“同上二”,“□□□”作“中立練”。按“立練”二字有誤。)
二十四葉,五行∶黑膏溫(“膏”當(dāng)作“骨”。)
另修治藥法第二十葉至二十三葉止,此四葉宋刻上排藥味上俱空一字,今刻誤作頂格并證。
道光癸未歲吳門黃氏士禮HT 開雕同邑施南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