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查古籍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治寒熱瘰 散方。
白曾青(半兩) 當(dāng)歸 防風(fēng) 栝蔞根 芎 黃 貍骨(炙) 甘草(炙,各二兩)細辛 干姜 露蜂房(各一兩,炙) 石(燒半日) 大附子(炮) 荏子(各半兩) 斑蝥(去首足羽
上十六味,搗下篩為散,以酒服一錢匕,日再,忌豬肉、冷水、海藻、菘菜。(《外臺》卷二十三)
又方
連翹 土瓜根 龍膽草 苦參 黃連 栝蔞 芍藥 常山皮(各一兩) 頭骨(一枚,炙)
上九味,搗下篩,酒服五分匕,日三。忌豬肉、冷水。(《外臺》卷二十三)
又方
連翹(六分) 土瓜根(四分) 龍膽草(五分) 黃連(四分) 苦參(六分) 栝蔞(四分) 芍藥
上七味,為散,食后溫酒下五分匕,日三。(《外臺》卷二十三)
又方
鯪鯉甲二十一枚,燒搗末,敷瘡上,效。(《外臺》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