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公元 1578 年)明.李時珍(東璧.瀕湖)著。
五十二卷。 作者用了近三十年時間編成, 收載藥物 1892 種,附藥圖 1000 余幅,闡發(fā)藥物的性味、主治、用藥法則、產地、形態(tài)、采集、炮制 、方劑配伍等,并載附方 10000 余。 本書有韓、日、英、法、德等多種文 字的全譯本或節(jié)譯本。
學術價值:
集我國16世紀之前藥學成就之大成。被國外學者譽為中國之百科全書。
(公元 536 年? )梁.陶弘景(隱居)注。七卷。原書己佚,內容尚散見于《經史證類備急本草》中。集注是在《 神農本草經》基礎上進行整理, 又增藥 365 種, 分為玉石、草、木、果、 菜,有名未用六類。
學術價值:
首創(chuàng)用自然屬性分類方法。確立綜合本草的基本格式。
傷寒傳變,不可以日數(shù)為拘,亦不可以次序為拘。如《內經》言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之類,蓋言傳經之大概,非謂凡患傷寒者,必皆如此也。蓋寒邪中人,本無定體,觀陶節(jié)庵曰∶風寒之國中人也無常,或入于陰,或入于陽,非但始太陽、終厥陰也?;蜃蕴柺?,日傳一經,六日至厥陰,邪氣衰不傳而愈者,亦有不罷再傳者,或有間經而傅者,或有傳至二三經而止者,或有始終只在一經者,或有越經而傳者,或有自少陽、陽明而入者,或有初入太陽,不作郁熱,便入少陰而成真陰證者。所以凡治傷寒,不可拘泥,但見太陽證,便治太陽,但見少陰證,便治少陰,但見少陽、陽明證,便治少陽、陽明,此活法也。又有合病、并病之證。曰合病者,兩經或三經齊病,不傳者為合病。并病者,一經先病未盡,又過一經者,為并病。所以有太陽陽明合病,有太陽少陽合病,有陽明少陽合病,有三陽合病。三陽若與三陰合病,即是兩感,所以三陰無合并例也。即仲景亦曰∶日數(shù)雖多,但見表證而脈浮緊者,猶宜汗之;日數(shù)雖少,但見里證而脈沉實者,猶宜下之,誠為不易之論。故不可執(zhí)定日數(shù),謂一二日宜發(fā)表,三四日宜和解,五六日即宜下,若或不知通變,因致誤人者多矣。故必真知其表邪未解,則當汗之,真知其胃邪已實,方可下之,真知其陰寒邪勝,自宜溫之,真知其邪實正虛,客主不敵,必須補之。但能因機察變,原始要終而纖悉無遺者,方是活人高手。
仲景曰∶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shù)急者,為傳也。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陰故也。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