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病證名。指一種虛實錯雜證。即實邪壅盛夾有虛證,以實邪為主,正虛為次。例如外感傷寒,誤下傷胃氣,外邪乘機而入,寒熱互結(jié),心下痞硬,干嘔心煩不得安,成實中夾虛證。治宜益氣和胃,消痞止嘔,用甘草瀉心湯。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令
第69號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gòu)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衛(wèi)生部部務(wù)會議討論通過,現(xiàn)予以發(fā)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長 陳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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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證名。指一種虛實錯雜證。即實邪壅盛夾有虛證,以實邪為主,正虛為次。例如外感傷寒,誤下傷胃氣,外邪乘機而入,寒熱互結(jié),心下痞硬,干嘔心煩不得安,成實中夾虛證。治宜益氣和胃,消痞止嘔,用甘草瀉心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