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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虛、脈微者,不可吐。太陽病干嘔,嘔逆者,不可吐。吐之則傷胃。四肢厥逆者,不可吐。膈上有寒飲干嘔者,不宜吐,當溫之。凡中下二部之病,切不可吐,吐則為逆。
(公元 1564 年)明.李時珍(東璧,瀕湖)著。一卷。論述脈象 27 種,對于脈的體狀、相類、主病都作了七言歌括,便于誦讀學習。并批解了高陽生的《脈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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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虛、脈微者,不可吐。太陽病干嘔,嘔逆者,不可吐。吐之則傷胃。四肢厥逆者,不可吐。膈上有寒飲干嘔者,不宜吐,當溫之。凡中下二部之病,切不可吐,吐則為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