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醫(yī)宗金鑒》 苦酒湯方

    作者: 吳謙

    半夏(洗,破如棗核大)十四枚雞子(去黃,內(nèi)上苦酒,著雞子谷中)一枚

    右二味,內(nèi)半夏,著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環(huán)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差,更作三劑。

    【集解】

    李杲曰:大抵少陰多咽傷、咽痛之證,古方用醋煮雞子,主咽喉失音,取其酸收,固所宜也。半夏辛燥,何為用之?蓋少陰多寒證,取其辛能發(fā)散,一發(fā)一斂,遂有理咽之功也。

    程知曰:按卵白象天,卵黃象地。前黃連阿膠湯用雞子黃,義取入腎滋陰;此苦酒湯

    用雞子白,義取入肺潤痰也。

    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注】

    邪傳少陰,不從陰化而見寒證,亦不從陽化而見熱證,是其人腎氣素充,所以藏雖受邪,留連八、九日,仍復(fù)傳府外散也。太陽主表,故一身手足盡熱,若熱還衛(wèi)分,非汗不解;熱還榮分,非衄不解。熱甚于上,則頭痛、目瞑、衄血;熱甚于下,則腹痛,尿難、便血,理必然也。凡熱少血多,瘀成血蓄;熱多血少,熱迫其血,血不得蓄。今為少陰邪熱。復(fù)轉(zhuǎn)膀胱而傷榮分,迫走下竅,故便血也。

    【集注】

    程知曰:前少陰病,手足不逆冷,反發(fā)熱者不死,陽未全虧也。此八九日,一身及手足盡熱,陰盛于里也。

    張璐曰:少陰病難于得熱,熱則陰盡陽復(fù);故少陰篇中謂手足不逆冷,反發(fā)熱者不死。然病至八九日,陰邪內(nèi)解之時(shí),反一身手足盡熱,少陰必?zé)o此證,當(dāng)是藏邪轉(zhuǎn)府,腎移熱于膀胱,以膀胱主表,故一身及手足盡熱也;膀胱之血為少陰之熱所逼,其趨必出陰竅,以陰主降故也。

    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注】

    少陰病,二三日無陰邪之證,至四五日始腹痛小便不利,乃少陰陽邪攻里也。若腹痛口燥咽干而從燥化,則為可下之證矣;今腹痛小便不利是熱瘀于里,水無出路,勢必下迫大腸而作利也。倘利久熱傷其榮,榮為火化,血腐為膿,則為可清之證也;今下利晝夜不止,而便膿血,則其熱已隨利減,而下焦滑脫可知矣,故以桃花湯主之,益中以固脫也。

    【集注】

    成無己曰:要略云,陽證內(nèi)熱,則溢出鮮血;陰證內(nèi)寒,則下紫黑如豚肝也。

    喻昌曰:治下必先固中,中氣不下墜,則滑脫無源,而自止。注家見用干姜,謂是寒邪傷胃,不知熱邪挾少陰之氣填塞胃中,故少佐干姜之辛以散之也。

    程知曰:此下利膿血之治法也。腹痛小便不利,少陰熱邪也;而下利不止,便膿血,則證為傷血,且有中氣下脫之虞矣,故用桃花湯固腸止利也。

    魏荔彤曰:此證乃熱在下焦,而熏蒸中焦,使氣化因熱郁而不行,大便因熱盛而自利也。久而下利不止,將腸胃穢濁之物,如膿帶血,盡隨大便而下;熱一日不消,利一日不止也。

    沈明宗曰:此邪挾內(nèi)濕凝滯血分,則便膿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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