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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三兩甘草(炙)三兩干姜三兩人參二兩桂枝三兩半夏(洗)半升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晝三夜二。
【方解】
傷寒邪氣入里,因人藏氣素有之寒熱而化病。如陽明病,□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以小柴胡湯,及太陽病下之里虛懊□,舌上如苔者,以梔子豉湯之類,是隨胸中有寒,丹田有熱化者也。此則隨胃中有寒,胸中有熱而化,腹中痛欲嘔吐,故以是方
主之。君黃連以清胃中之熱,臣干姜以溫胃中之寒,半夏降逆,佐黃連嘔吐可止,人參補中,佐干姜腹痛可除,桂枝所以安外,大棗所以培中也。然此湯寒溫不一,甘苦并投,故必加甘草協(xié)和諸藥。此為陰陽相格,寒熱并施之治法也。
□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注】
太陽病十日以上無他證,脈浮細而嗜臥者,外邪已解,不須藥也。設有胸滿□痛等證,則知少陽之外邪未解,故與小柴胡湯和之。若脈但浮不細,而有頭痛發(fā)熱惡寒無汗等證,則仍是太陽之外邪未解,當與麻黃湯汗之。
【按】
論中脈浮細,太陽少陽脈也;脈弦細,少陽脈也;脈沉細,少陰脈也。脈浮細,身熱嗜臥者,陽也;脈沉細,身無熱嗜臥者,陰也;脈緩細,身和嗜臥者已解也。是皆不可不察也。
【集注】
王肯堂曰:此條當是太陽、少陽合病。胸滿雖同,而脈浮細嗜臥,則為表邪已解,□
痛為少陽有邪,故與小柴胡湯。若脈但浮者,又當先治太陽也,故與麻黃湯。此是設為變通之言,非為服柴胡而脈浮也。
傷寒發(fā)熱,汗出不解,心中痞□,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吐下利,而以大柴胡湯下之之理乎?
傷寒發(fā)熱汗出不解,表尚未已也;心中痞□大便不利,里病又急矣。嘔吐,少陽、陽明兼有之證也。少陽、陽明兩急,心中熱結成痞,故以大柴胡湯,外解少陽發(fā)熱未盡之表,內攻陽明成實痞□之里也。
太陽病發(fā)熱汗出不解,心下痞□,下利不嘔吐者,此表里俱虛,桂枝人參湯證也。若嘔吐不利者,此表里俱實,大柴胡湯證也。彼則脈微弱,此則脈必有力也。
太陽病,過經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太陽病傳過三陽之經十余日,醫(yī)不隨經施治,反二、三下之,未致變逆,后四、五日,惟見少陽寒熱往來之柴胡證仍在者,宜先與小柴胡湯解表和里。如或不愈,其嘔不止,心下滿急,郁郁微煩,此為少陽表里均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攻里和表,自可愈也。
方有執(zhí)曰:過經與壞病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適所以致逆,故曰:反也。下而又下,陽明雖未傷,而少陽亦未除,故曰:柴胡證仍在也。嘔不止,郁郁微煩,乃邪擾二陽,故曰:未解也。
程知曰:此言過經誤下,有用大小柴胡兩解法也。蓋其人之邪,因屢下而深入,若表證未罷,必先用小柴胡和其半表,而后可兼攻其里也。
程應旄曰:此條與陽明經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下之條,細細酌量,陽明證嘔在上,而邪亦在膈之上,未入府,故不可下;此條嘔不止,心下急,乃邪在膈之下,已屬胃,乃可下也。可下不可下,此等處最不容誤也。
林瀾曰:嘔不止,則半表里證猶在,然心下急,郁郁微煩,必中有燥屎也,非下除之不可,故以大柴胡兼而行之。
(公元 1830 年)清.王清任(勛臣)著。二卷。作者從訪驗尸體后所見,提出對于臟腑解剖的己見。并載自定義方劑、及附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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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三兩甘草(炙)三兩干姜三兩人參二兩桂枝三兩半夏(洗)半升大棗(擘)十二枚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晝三夜二。
【方解】
傷寒邪氣入里,因人藏氣素有之寒熱而化病。如陽明病,□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苔者,以小柴胡湯,及太陽病下之里虛懊□,舌上如苔者,以梔子豉湯之類,是隨胸中有寒,丹田有熱化者也。此則隨胃中有寒,胸中有熱而化,腹中痛欲嘔吐,故以是方
主之。君黃連以清胃中之熱,臣干姜以溫胃中之寒,半夏降逆,佐黃連嘔吐可止,人參補中,佐干姜腹痛可除,桂枝所以安外,大棗所以培中也。然此湯寒溫不一,甘苦并投,故必加甘草協(xié)和諸藥。此為陰陽相格,寒熱并施之治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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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注】
太陽病十日以上無他證,脈浮細而嗜臥者,外邪已解,不須藥也。設有胸滿□痛等證,則知少陽之外邪未解,故與小柴胡湯和之。若脈但浮不細,而有頭痛發(fā)熱惡寒無汗等證,則仍是太陽之外邪未解,當與麻黃湯汗之。
【按】
論中脈浮細,太陽少陽脈也;脈弦細,少陽脈也;脈沉細,少陰脈也。脈浮細,身熱嗜臥者,陽也;脈沉細,身無熱嗜臥者,陰也;脈緩細,身和嗜臥者已解也。是皆不可不察也。
【集注】
王肯堂曰:此條當是太陽、少陽合病。胸滿雖同,而脈浮細嗜臥,則為表邪已解,□
痛為少陽有邪,故與小柴胡湯。若脈但浮者,又當先治太陽也,故與麻黃湯。此是設為變通之言,非為服柴胡而脈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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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fā)熱,汗出不解,心中痞□,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按】
下利之「下」字,當是「不」字,若是「下」字,豈有上吐下利,而以大柴胡湯下之之理乎?
【注】
傷寒發(fā)熱汗出不解,表尚未已也;心中痞□大便不利,里病又急矣。嘔吐,少陽、陽明兼有之證也。少陽、陽明兩急,心中熱結成痞,故以大柴胡湯,外解少陽發(fā)熱未盡之表,內攻陽明成實痞□之里也。
【按】
太陽病發(fā)熱汗出不解,心下痞□,下利不嘔吐者,此表里俱虛,桂枝人參湯證也。若嘔吐不利者,此表里俱實,大柴胡湯證也。彼則脈微弱,此則脈必有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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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過經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
嘔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注】
太陽病傳過三陽之經十余日,醫(yī)不隨經施治,反二、三下之,未致變逆,后四、五日,惟見少陽寒熱往來之柴胡證仍在者,宜先與小柴胡湯解表和里。如或不愈,其嘔不止,心下滿急,郁郁微煩,此為少陽表里均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攻里和表,自可愈也。
【集注】
方有執(zhí)曰:過經與壞病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適所以致逆,故曰:反也。下而又下,陽明雖未傷,而少陽亦未除,故曰:柴胡證仍在也。嘔不止,郁郁微煩,乃邪擾二陽,故曰:未解也。
程知曰:此言過經誤下,有用大小柴胡兩解法也。蓋其人之邪,因屢下而深入,若表證未罷,必先用小柴胡和其半表,而后可兼攻其里也。
程應旄曰:此條與陽明經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下之條,細細酌量,陽明證嘔在上,而邪亦在膈之上,未入府,故不可下;此條嘔不止,心下急,乃邪在膈之下,已屬胃,乃可下也。可下不可下,此等處最不容誤也。
林瀾曰:嘔不止,則半表里證猶在,然心下急,郁郁微煩,必中有燥屎也,非下除之不可,故以大柴胡兼而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