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診脈之要有三.曰舉曰按曰尋.輕手得之曰舉.重手取之曰按.不輕不重.委曲求之曰尋.
初持脈輕手候之.脈見皮毛之間者陽也.府也.亦心肺之應(yīng)也.重手按之.脈伏于肉下者陰也.藏也.亦肝腎之應(yīng)也.不輕不重而取之.其脈應(yīng)乎血肉之間者.陰陽相適.中和之應(yīng).
脾胃之候也.若浮中沉之不見.則委曲而求之.若隱若現(xiàn).則陰陽伏隱之脈也.六部皆然.
(公元 1624 年)明.張介賓(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靈樞經(jīng)》分類編次為 12 類,390 條,條理分明。附圖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獨(dú)到之見。
《類證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著。采輯清代中葉以前的醫(yī)家著作,對于溫病、報(bào)病、婦科、外科各證,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證侯和不同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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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脈之要有三.曰舉曰按曰尋.輕手得之曰舉.重手取之曰按.不輕不重.委曲求之曰尋.
初持脈輕手候之.脈見皮毛之間者陽也.府也.亦心肺之應(yīng)也.重手按之.脈伏于肉下者陰也.藏也.亦肝腎之應(yīng)也.不輕不重而取之.其脈應(yīng)乎血肉之間者.陰陽相適.中和之應(yīng).
脾胃之候也.若浮中沉之不見.則委曲而求之.若隱若現(xiàn).則陰陽伏隱之脈也.六部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