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職留任
gé zhí liú rèn
  • 拼 音:gé zhí liú rèn
  • 注 音:ㄍㄜˊ ㄓㄧˊ ㄌㄧㄨˊ ㄖㄣ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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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解釋

    清 時(shí)對官吏懲處辦法之一。謂免去官職但仍留任所辦事。 清 袁枚 《隨園隨筆·革職留任》:“今大臣革去頂戴,仍令在官辦事?!稌x書·陶侃傳》, 侃 刺 荊州 ,討 杜曾 ,戰(zhàn)敗免官, 王敦 表以 侃 白衣領(lǐng)職,再討 杜弢 ,成功復(fù)還原官。是即今之革職留任矣!” 清 夏燮 《中西紀(jì)事·閩浙再犯》:“ 劉耀椿 系專防 廈門 大員,因失守之后奔赴大營,隨同大兵入 廈 收復(fù),制使以其功過相抵,奏請革職留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