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治傳尸出汗,取辟蟲邪。
鱉甲(一兩,醋浸,炙令黃,凈去根,杵碎) 天靈蓋(用七匙頭大一片,凈洗,酥涂,炙令黃色) 桃柳桑枝(各七莖,長各七寸許) 桃仁(四十九個,去皮尖) 安息香(一分) 青蒿 淡豉(三七粒) 蔥白(二莖。)
上八味,隔夜以水一升,浸至五更,煎取半升,再以童便半升同煎,取四合,又用檳榔一個為末,麝香一錢,將所煎藥去滓,調(diào)下,至日高二丈時,放溫,頓服,以衣蓋汗出,審看十指,汗出如藕絲,五色,臭穢,汗出后,仍瀉下蟲狀惡物盡,甚者,旬日再服,永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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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傳尸出汗,取辟蟲邪。
鱉甲(一兩,醋浸,炙令黃,凈去根,杵碎) 天靈蓋(用七匙頭大一片,凈洗,酥涂,炙令黃色) 桃柳桑枝(各七莖,長各七寸許) 桃仁(四十九個,去皮尖) 安息香(一分) 青蒿 淡豉(三七粒) 蔥白(二莖。)
上八味,隔夜以水一升,浸至五更,煎取半升,再以童便半升同煎,取四合,又用檳榔一個為末,麝香一錢,將所煎藥去滓,調(diào)下,至日高二丈時,放溫,頓服,以衣蓋汗出,審看十指,汗出如藕絲,五色,臭穢,汗出后,仍瀉下蟲狀惡物盡,甚者,旬日再服,永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