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作者:太平惠民和劑局所 朝代:初刊于宋?元豐年間 年份:公元1078年-1085年
《太平惠民和劑局方》(公元 1151 年)宋.陳師文等撰。十卷。收集當時醫(yī)家及民間常用有效方劑,劑型多用丸散,便于服用保存,是當時的配方手冊。
《湯頭歌訣》(公元 1694 年? )清.汪昂(讱庵)著。一卷。按照《醫(yī)方集解》分門,把方劑的組成主治等編成歌訣,以便記誦運用。
(公元 1298 年)元.王好古(進之、海藏)撰。三卷。依據(jù)《內(nèi)經(jīng)》有關(guān)藥理的論述,以及張潔古《珍珠囊》和李杲《 藥類法象》、《用藥心法》等,對于藥物的氣味陰陽、升降浮沉、君臣佐使 等分析較為深入。
《金匱要略》曰∶婦人得平脈,陰脈小弱,其人渴,不能食,無寒熱,名妊娠。于法六十日當有此證。設(shè)有醫(yī)者治逆,卻一月,加吐下者,則絕之。
婁全善曰∶惡阻者,謂嘔吐惡心,頭眩惡食,擇食是也。絕之者,謂絕止醫(yī)治,候其自安也。予嘗治一二妊婦惡阻,病嘔吐,愈治愈逆。因思仲景絕之之旨,遂停藥月余,自安。真大哉,圣人之言也。
徐忠可曰∶期有未滿六十日,則胎未成,又加吐利。因醫(yī)誤治,則脾胃實有受傷處,但當斷絕病根為主,不得泥安胎之說,而狐疑致誤也,故曰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