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濟陰綱目》 產后諸忌

    作者: 武之望

    千金云∶凡產后滿百日,乃可會合,不爾,至死虛羸,百疾滋長,慎之(至言)!凡婦人患風氣,臍下虛冷,莫不由此早行房故也。產后七日內,惡血未盡,不可服湯,候臍下塊散,乃進羊肉湯(不可服湯,謂不可服補氣之劑,故羊肉湯亦俟塊散后服)。有痛甚切者,不在此例,候兩三日消息,可服澤蘭丸,此至盈月,丸藥盡為佳。不爾,虛損不可平復也,至極消瘦,不可救者,服五石澤蘭丸補之,服法必七日之外,不得早服也。凡婦人因暑月產乳,取涼太多,得風冷,腹中積聚,百疾競起,迄至于死,百方療不能瘥,桃仁煎主之,出蓐后服之。

    婦人總令無病,每至秋冬,須服一二劑,以至年內,常將服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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