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xiàng)。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查古籍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xiàng)。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jī)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證治詳見刺瘧論篇此特通用刺灸要穴)痰瘧寒熱合谷曲池后溪久瘧熱多寒少間使太丘墟(治振寒)久瘧不食公孫內(nèi)庭商丘(治嘔)瘧由寒濕飲食傷脾若久不愈。黃瘦無力者。灸脾(七壯)凡治瘧先針。而后灸大椎(三七壯。一日三壯愈)又灸三椎骨脊上(三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