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手心主之脈,出于中指之端,內(nèi)屈循中指內(nèi)廉,以上留于掌中,伏(一本下有行字)兩骨之間,外屈出兩筋之間,骨肉之際,其氣滑利,上二寸,外屈(一本下有出字)行兩筋之間,上至肘內(nèi)廉,入于小筋之下(一本下有留字),兩骨之會(huì),上入于胸中,內(nèi)絡(luò)心胞。
心主出中沖。中沖者,木也。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出,為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勞宮者,火也。一名五里,在掌中央動(dòng)脈中,手心主脈之所留也,為滎。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大陵者,土也。在掌后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內(nèi)關(guān),手心主絡(luò),在掌后去腕二寸,別走少陽,刺入二分,灸五壯。
間使者,金也。在掌后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行也,為經(jīng)。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門,手心主,去腕五寸,刺入三寸,灸三壯。
曲澤者,水也,在肘內(nèi)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心主脈之所入也,為合,留七呼,灸三壯。
天泉,一名天溫,在曲腋下去臂二寸,舉臂取之,刺入六分,灸三壯。
《醫(yī)貫》(公元 1687 年)明.趙獻(xiàn)可(養(yǎng)葵)著。六卷。發(fā)明《薛立齋醫(yī)案》之說,以命門真火、真水為主,以六味丸、八味丸二方通治各病。在理論上有些偏激,清.徐大樁怍《醫(yī)貫貶》予以批評(píng)。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xiàng)。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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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心主之脈,出于中指之端,內(nèi)屈循中指內(nèi)廉,以上留于掌中,伏(一本下有行字)兩骨之間,外屈出兩筋之間,骨肉之際,其氣滑利,上二寸,外屈(一本下有出字)行兩筋之間,上至肘內(nèi)廉,入于小筋之下(一本下有留字),兩骨之會(huì),上入于胸中,內(nèi)絡(luò)心胞。
心主出中沖。中沖者,木也。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葉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出,為井。刺入一分,留三呼,灸一壯。
勞宮者,火也。一名五里,在掌中央動(dòng)脈中,手心主脈之所留也,為滎。刺入三分,留六呼,灸三壯。
大陵者,土也。在掌后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注也,為俞。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內(nèi)關(guān),手心主絡(luò),在掌后去腕二寸,別走少陽,刺入二分,灸五壯。
間使者,金也。在掌后三寸,兩筋間陷者中,手心主脈之所行也,為經(jīng)。刺入六分,留七呼,灸三壯。
門,手心主,去腕五寸,刺入三寸,灸三壯。
曲澤者,水也,在肘內(nèi)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手心主脈之所入也,為合,留七呼,灸三壯。
天泉,一名天溫,在曲腋下去臂二寸,舉臂取之,刺入六分,灸三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