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查古籍
《醫(yī)門法律》(公元 1658 年)清.喻昌(嘉言)著。六卷。依風(fēng)、寒、暑、濕、燥、火六氣及諸雜證而分門別類。每門分論、法、律三項。論是總論病證,法是治療法則,律是指出醫(yī)生在治療上的過失。
《原機啟微》(公元 1370 年)元.倪維德著。二卷,又附錄一卷。論眼病根源,制方要義,并附方義。附論眼病若干種,也較詳明。
禾髎上一寸,鼻下孔旁五分。手足陽明之會。針三分,留三呼,禁灸。
主鼻塞不聞香臭,偏風(fēng)口喎,面癢浮腫,風(fēng)動葉落,狀如蟲行,唇腫痛,喘息不利,鼻喎多涕,鼽衄骨瘡,鼻有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