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太陽病如瘧狀,一日二三度發(fā),其人若脈微緩,不嘔清便者,欲愈也。若脈微惡寒,面有熱色,身癢者,桂枝麻黃各半也。(方論見發(fā)熱。)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fā)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八錢半) 芍藥(五錢半) 麻黃(三錢二字 大棗(二個) 生姜(五錢半) 杏仁(去皮尖,八枚)甘草(半兩)
上 咀,每服五錢,水一盞半,煎至八分,去渣溫服。
病患煩熱,汗出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fā)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fā)汗。下之,與大承氣湯;發(fā)汗,宜桂枝湯。婦人寒熱,經水適斷者,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fā)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論見婦人傷寒。)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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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如瘧狀,一日二三度發(fā),其人若脈微緩,不嘔清便者,欲愈也。若脈微惡寒,面有熱色,身癢者,桂枝麻黃各半也。(方論見發(fā)熱。)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fā)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八錢半) 芍藥(五錢半) 麻黃(三錢二字 大棗(二個) 生姜(五錢半) 杏仁(去皮尖,八枚)甘草(半兩)
上 咀,每服五錢,水一盞半,煎至八分,去渣溫服。
病患煩熱,汗出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fā)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脈浮虛者,宜發(fā)汗。下之,與大承氣湯;發(fā)汗,宜桂枝湯。婦人寒熱,經水適斷者,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fā)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論見婦人傷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