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經謂婦人有孕者,身有病而無邪脈也。有病,謂經閉。無邪脈,謂脈息如常,不斷絕也經又云∶手少陰脈動甚者,孕子也。少陰,心也,心主血脈,心脈旺則血旺,而為孕子之兆。經又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二尺脈旺,與兩寸迥別,亦為有孕。以上三者,但得其一,即為孕脈。分而占之,合而推之,而孕脈無遁情矣?;蛑^流利雀啄,亦為孕脈,何也?答曰∶流利者,血正旺;雀啄者,經脈閉塞不行,故脈疾而歇至,此數月之胎也。不知者斷為病脈,則令人恥笑?;蛑^∶孕有男女,何以脈而知之也?答曰∶左寸為太陽,脈浮大,知為男也。右寸為太陰,脈沉實,知為女也。若兩寸皆浮大,主生二男。兩寸皆沉實,主生二女。凡孕脈,弦緊滑利為順,沉細微弱為逆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令
第69號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衛(wèi)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發(fā)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長 陳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公元 1347 年)元.朱震亨(彥修、丹溪)著。一卷。主張人身陽常有余,陰常不足,闡明補陰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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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謂婦人有孕者,身有病而無邪脈也。有病,謂經閉。無邪脈,謂脈息如常,不斷絕也經又云∶手少陰脈動甚者,孕子也。少陰,心也,心主血脈,心脈旺則血旺,而為孕子之兆。經又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二尺脈旺,與兩寸迥別,亦為有孕。以上三者,但得其一,即為孕脈。分而占之,合而推之,而孕脈無遁情矣?;蛑^流利雀啄,亦為孕脈,何也?答曰∶流利者,血正旺;雀啄者,經脈閉塞不行,故脈疾而歇至,此數月之胎也。不知者斷為病脈,則令人恥笑?;蛑^∶孕有男女,何以脈而知之也?答曰∶左寸為太陽,脈浮大,知為男也。右寸為太陰,脈沉實,知為女也。若兩寸皆浮大,主生二男。兩寸皆沉實,主生二女。凡孕脈,弦緊滑利為順,沉細微弱為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