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凡驗酒食醉飽致死者,先集會首等,對眾勒仵作行人用醋湯洗檢。在身如無痕損,以手拍死人肚皮膨脹而響者,如此即是因酒食醉飽、過度(腹)脹[滿]心肺致死。仍取本家親的骨肉供狀,述死人生前常吃酒多少致醉;及取會首等狀∶今來吃酒多少數(shù)目,以驗致死因根據(jù)。
(公元 341? )晉、葛洪(稚川)著。八卷。用簡易的處方和易得的藥物,在倉促發(fā)病時可以應(yīng)用。經(jīng)梁.陶弘景增補,金.楊用道又加附方。
《證治準(zhǔn)繩》(公元 1602 年)明.王肯堂(宇泰、損庵)著。一百二十卷。分為“證治”“傷寒”“瘍醫(yī)”“幼科”“女科”“類方 “等六部份。內(nèi)容豐富,參驗脈證,辨析透徹,對用藥的寒溫攻補沒有偏見。此書又稱為《六科準(zhǔn)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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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驗酒食醉飽致死者,先集會首等,對眾勒仵作行人用醋湯洗檢。在身如無痕損,以手拍死人肚皮膨脹而響者,如此即是因酒食醉飽、過度(腹)脹[滿]心肺致死。仍取本家親的骨肉供狀,述死人生前常吃酒多少致醉;及取會首等狀∶今來吃酒多少數(shù)目,以驗致死因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