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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酒、恒山酒
恒山3分,烏梅肉7枚(微炒),豉心半兩,桃枝1握,鱉甲3分(涂醋炙令黃,去裙襕),虎頭骨3分(涂酥炙令黃),柳枝1握,干棗3枚,生姜半兩,桃仁2-7枚(湯浸,去皮尖雙仁,麩炒微黃)。
上銼細。
勞瘧,四肢羸瘦,不思飲食。
常山酒(《圣濟總錄》卷三十五)、恒山酒(《普濟方》卷一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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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酒、恒山酒
處方恒山3分,烏梅肉7枚(微炒),豉心半兩,桃枝1握,鱉甲3分(涂醋炙令黃,去裙襕),虎頭骨3分(涂酥炙令黃),柳枝1握,干棗3枚,生姜半兩,桃仁2-7枚(湯浸,去皮尖雙仁,麩炒微黃)。
制法上銼細。
功能主治勞瘧,四肢羸瘦,不思飲食。
用法用量常山酒(《圣濟總錄》卷三十五)、恒山酒(《普濟方》卷一九七)。
摘錄《圣惠》卷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