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害〕病有當發(fā)表者,大忌酸收,誤食必為害非淺,食梅則津液泄者,水生木也。津液泄則傷腎,腎屬水,外為齒,故多食損齒傷筋,蝕脾胃,令人發(fā)膈上痰熱。
〔利〕酸澀而溫,補肝膽,入肺脾血分,定久嗽,定渴,斂肺之勛,止血痢,澀腸之力。
清音去痰涎,安蛔理痰熱,消酒毒,蝕惡肉。疽愈后,有肉突起,烏梅燒敷。一日減半,二日而平,真奇方也。肝以酸為瀉,而又以本味,為補肝膽猛將。
〔修治〕去核微炒,或蒸熟。
《儒門事親》(公元 1228 年? )金.張從正(子和、戴人)。十五卷。主張治療用汗吐下三法,用要偏于寒涼,但在攻邪方面有其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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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病有當發(fā)表者,大忌酸收,誤食必為害非淺,食梅則津液泄者,水生木也。津液泄則傷腎,腎屬水,外為齒,故多食損齒傷筋,蝕脾胃,令人發(fā)膈上痰熱。
〔利〕酸澀而溫,補肝膽,入肺脾血分,定久嗽,定渴,斂肺之勛,止血痢,澀腸之力。
清音去痰涎,安蛔理痰熱,消酒毒,蝕惡肉。疽愈后,有肉突起,烏梅燒敷。一日減半,二日而平,真奇方也。肝以酸為瀉,而又以本味,為補肝膽猛將。
〔修治〕去核微炒,或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