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yī)古籍
  • 《傷寒懸解》 桂二麻一證四 太陽三十一

    【25】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fā)者,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此總申明上三章之義。如服桂枝湯,大汗出而表未解,而脈又洪大,洪大即脈浮之變文,是表有寒而里有熱,此亦桂枝越婢證,可與桂枝湯,如前法而加越婢也。若前證之形如瘧狀,而無洪大之脈,寒熱日僅再發(fā),不能二三度者,是正氣虛,不能頻與邪爭也。其風邪多而寒邪少,宜桂枝二麻黃一湯,重瀉營血,而輕瀉衛(wèi)氣,乃為合法也。

    此章是首章一日二三度發(fā)者一條治法,以其不能二三度發(fā),是為未欲愈也。

    前章脈微、脈弱、脈浮、脈微弱、脈洪大,總對弦緊言。微弱即不弦緊,洪大即浮意,勿泥。

    〖桂枝二麻黃一湯〗五?。ǚ健?】)

    【7】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一兩十七銖芍藥一兩六銖生姜切,一兩六銖甘草炙,一兩二銖麻黃去節(jié),十六銖大棗擘,五枚杏仁去皮尖,十六個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nèi)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

    本云桂枝湯二分、麻黃湯一分,合為二升,分再服。今合為一方,將息如前法。

    (臣億等謹按桂枝湯方,桂枝、芍藥、生姜各三兩,甘草二兩,大棗十二枚。麻黃湯方,麻黃三兩,桂枝二兩,甘草一兩,杏仁七十個。今以算法約之∶桂枝湯取十二分之五,即得桂枝、芍藥、生姜各一兩六銖,甘草二十銖,大棗五枚;麻黃湯取九分之二,即得麻黃十六銖,桂枝十銖三分銖之二,收之得十一銖,甘草五銖三分銖之一,收之得六銖,杏仁十五個九分枚之四,收之得十六個。二湯所取相合,即共得桂枝一兩十七銖,麻黃十六銖,生姜芍藥各一兩六銖,甘草一兩二銖,大棗五枚,杏仁十六個,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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