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吐血者,諸陽受熱,其邪在表,當(dāng)汗不汗,致使熱毒入臟,積蓄于內(nèi),遂成吐血。凡見眼閉目紅,神昏語短,眩冒迷忘,煩躁漱水,驚狂譫語,鼻衄唾紅,背冷足寒,四肢厥逆,胸腹急滿,大便黑,小便數(shù),皆瘀血證也。雖有多般,不必悉具,但見一二,便作血證主張。初得此證,急宜治之。服桂枝湯吐者,其后必吐膿血,犀角地黃湯。血熱者,黃連阿膠湯也。
(公元 1624 年)明.張介賓(景岳)注。三十九卷。 把《黃帝內(nèi)經(jīng)素問》、《靈樞經(jīng)》分類編次為 12 類,390 條,條理分明。附圖翼十一卷、附翼四卷。注解每有獨(dú)到之見。
《類證治裁》(公元 1839 年)清.林佩琴(羲桐)著。采輯清代中葉以前的醫(yī)家著作,對于溫病、報(bào)病、婦科、外科各證,述其原因,析其不同證侯和不同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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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者,諸陽受熱,其邪在表,當(dāng)汗不汗,致使熱毒入臟,積蓄于內(nèi),遂成吐血。凡見眼閉目紅,神昏語短,眩冒迷忘,煩躁漱水,驚狂譫語,鼻衄唾紅,背冷足寒,四肢厥逆,胸腹急滿,大便黑,小便數(shù),皆瘀血證也。雖有多般,不必悉具,但見一二,便作血證主張。初得此證,急宜治之。服桂枝湯吐者,其后必吐膿血,犀角地黃湯。血熱者,黃連阿膠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