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曰: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何也?
然:人胃中當(dāng)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至圊,一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水谷盡矣。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谷津液俱盡,即死矣。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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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何也?
然:人胃中當(dāng)留谷二斗,水一斗五升。故平人日再至圊,一行二升半,一日中五升,七日五七三斗五升,而水谷盡矣。故平人不食飲七日而死者,水谷津液俱盡,即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