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背癰初起時,若審系陽癥。宜用∶
忍冬藤二兩 茜草三錢 紫花地丁一兩 貝母三錢 甘菊花三錢 黃柏一錢 天花粉三錢桔梗三錢
水煎服。一劑輕,二劑消,三劑痊愈。
若系陰癥。則用∶
人參二兩 黃 二兩 金銀花半斤 附子一錢 荊芥三錢(炒黑) 柴胡二錢 白芍一兩天
水十余碗,煎汁二碗,分前后二次服之。則陰必變陽而作痛,再劑而痛消,數(shù)劑而痊愈矣。
若已潰爛,洞見肺腑,瘡口不收,百藥敷之,絕無一驗,此方治之神效。再用∶
麥冬一兩 熟地二兩 山茱萸一兩 人參五錢 肉桂一錢 當歸一兩 忍冬藤一兩 白術(shù)五錢
水煎服,五劑痊愈。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四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于2001年2月28日修訂通過,現(xiàn)將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2001年2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
CopyRight ©2019-2025 學(xué)門教育網(wǎng) 版權(quán)所有
網(wǎng)站備案/許可證號:魯ICP備19034508號-2
背癰初起時,若審系陽癥。宜用∶
忍冬藤二兩 茜草三錢 紫花地丁一兩 貝母三錢 甘菊花三錢 黃柏一錢 天花粉三錢桔梗三錢
水煎服。一劑輕,二劑消,三劑痊愈。
若系陰癥。則用∶
人參二兩 黃 二兩 金銀花半斤 附子一錢 荊芥三錢(炒黑) 柴胡二錢 白芍一兩天
水十余碗,煎汁二碗,分前后二次服之。則陰必變陽而作痛,再劑而痛消,數(shù)劑而痊愈矣。
若已潰爛,洞見肺腑,瘡口不收,百藥敷之,絕無一驗,此方治之神效。再用∶
麥冬一兩 熟地二兩 山茱萸一兩 人參五錢 肉桂一錢 當歸一兩 忍冬藤一兩 白術(shù)五錢
水煎服,五劑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