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古籍
治妊娠母因疾病胎不能安,可下之。桂心散。
桂心 栝蔞 牛膝 瞿麥(各二兩) 當歸(一兩)
上 咀,每服四錢。水一盞,煎至七分,空心,去滓服。
又方∶瞿麥 桂心(各一兩) 牛膝(二兩) 蟹爪(二合)
上為細末,空心,溫酒調一錢服。
又方∶牛膝(一握)
上細搗,以無灰酒一大盞,煎取七分,溫二服。
又方∶取七月七日法曲四兩,水二大盞,煎取一盞三分,綿濾去滓,分溫三服,立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令
第69號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層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配備使用部分)》(2009版)已于2009年8月17日衛(wèi)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發(fā)布,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
部長 陳 竺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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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妊娠母因疾病胎不能安,可下之。桂心散。
桂心 栝蔞 牛膝 瞿麥(各二兩) 當歸(一兩)
上 咀,每服四錢。水一盞,煎至七分,空心,去滓服。
又方∶瞿麥 桂心(各一兩) 牛膝(二兩) 蟹爪(二合)
上為細末,空心,溫酒調一錢服。
又方∶牛膝(一握)
上細搗,以無灰酒一大盞,煎取七分,溫二服。
又方∶取七月七日法曲四兩,水二大盞,煎取一盞三分,綿濾去滓,分溫三服,立下。